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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作为一种被全世界广泛承认的经济组织,对构建和谐社会、帮助弱势群体自强自立的作用是显而易见的。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我们想通过农业合作社来帮助农民走出贫困、积极参与到市场经济中来。这种想法是好的,然而,种种做法却经常脱离实际,很难取得预期的效果。究其原因,主要是人们对农业合作社发展所需的基础条件认识不清,以至于在实践中急躁冒进,不能很好地与现实条件相适应。本文就农业合作社发展所需的三个基础条件:即农村商品经济条件,农业生产者的独立性条件,合作社法律条件做一分析,其目的在于让关心农业合作社的人们澄清认识,发现其内在的规律性。第一部分:导论。主要介绍目前合作社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概况和在我国的发展概况。第二部分:合作社的原则与价值。主要介绍合作社的一些基本情况。第三部分:合作社发展的基础条件。主要是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基础条件。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落后的原因主要是合作社发展的基础条件不完备,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大多数的农村地区商品经济欠发达,还没有形成社会范围内的分工与协作,使得合作社缺乏足够的经济基础。其次,由于制度因素、农民的自身素质、农村基础社会保障等原因,农民生产生活的独立性很难得到保证,从而阻碍他们发展属于自己的农业合作社组织。最后,由于合作社相关法律的缺失、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不明确,一方面使得合作社很难在财政税收方面受到照顾且融资非常困难;另一方面,没有法律的规范,既无法保证合作社个体的健康发展,也无法让合作社联合起来形成集团的力量。第四部分:结论。结合我国当前情况,展望农业合作社在我国的发展前景。刚刚闭幕的“两会”中,把“新农村建设”提上了日程。随着农村义务教育、合作医疗、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措施的实施,我国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基础条件一定会逐渐趋于完备。农业合作社在我国的发展应该是有步骤、分阶段的:在基础条件相对完备的地区先进行农业合作社试点,积累经验;在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则应该踏踏实实地做好基础工作,加强对先进地区的学习,等条件成熟时再发展农业合作社;同时,应该促进地区间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努力让我国的合作事业健康地发展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