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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打击预防犯罪人再次犯罪,前科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首选,利用前科效应限制犯罪人重返社会后的活动范围、犯罪能力等等,利用犯罪标签将犯罪人归类为社会对立面的危险人群进行监督管理。许多国家的刑法都将前科规定为一项复杂而规范的制度体系,对前科的界定、后果、消灭等内容都有较为完善的系统性的规范,例如:法国、俄罗斯、英国、德国等国家都对前科制度有着较为全面的规范。然而相比之下,在我国的刑法典里对前科的规定既不规范也不全面,尚未明确前科的概念更谈不上对前科消灭制度构建的规范,但是在我国刑法、行政法规以及司法解释中虽无前科之名却有前科之实。刑法修正案(八)出台之后,我国刑法第100条再次引发热议,新增条款关于未成年人前科报告义务的免除制度让我们看到前科制度的发展希望。同时,当今社会是一个越来越注重人权保障的社会,如今党和国家也正在努力致力于和谐社会的构建,面对前科界定运用以及消灭这样的一个系列性的法律问题尚未进行规范化,难免是刑法典的一个缺憾。系统地完善我国前科制度,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的前科消灭制度不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在社会实践的层面都有着巨大的意义。本文以前科的认定问题为基本出发点,深入地剖析前科在理论以及实践中的应用状态,结合各类学科价值分析认定前科消灭的存在价值,通过分析对比国外前科消灭制度的特点,总结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现有的立法状态构建前科消灭制度的实体条件以及程序运行的一些基本要求。在文章的最后,笔者将前科消灭上升到社会学的角度分析,力图反复推敲检验以实现前科消灭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结合与统一。全文共分为7个部分第一部分:前科消灭制度的基本问题研究。前科消灭制度的基础在于前科的认定,笔者结合国内外学者关于前科概念的各种认定总结分出前科的基本概念并对我国现阶段前科在各类法律中的应用及其影响进行分析,从而总结出我国前科消灭的基本概念。第二部分:分析前科消灭制度出在的理论根据。笔者从社会学、法理学、犯罪学、刑法学以及我国的刑事政策多个角度分析前科消灭制度在我国存在的现实依据。第三部分,分析阻碍前科消灭制度化的原因。通过分析阻碍原因为构建我国前科消灭制度提出意见,减少前科消灭制度在构建实现的过程中的阻力。第四部分,前科消灭制度综述。综述国外前科消灭制度的具体规定,多角度多层级的分析各个国家前科消灭制度的特点并予以评析,为我国的前科消灭制度构建提供参考。第五部分,关于前科消灭条件的构建。从年龄限制、刑罚期限限制、罪名限制多个方面制定适用前科消灭的具体条件,并且分析特殊情况下前科消灭的适用条件,规范前科消灭后的法律效果,完善制定前科消灭制度需要配套完善的相关制度。第六部分,前科消灭制度的程序构建。树立前科消灭作为前科人权利的基本意识,确定前科消灭的权力机关,申请期限限制以及保障被害人权益的申诉机制。第七部分,前科消灭制度作为一种刑法制度与其他法律制度的协调问题分析。处理好前科消灭制度在刑法内部相关制度的协调,以及其他行业立法中涉及前科规定的立法中的协调问题,促使前科消灭制度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