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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金融业的创新和金融管制的放松,全球金融市场发展空前繁荣,但是,2007年爆发的美国次债危机,迫使美国雷曼兄弟破产,美林和贝尔斯登相继被收购,摩根斯坦利和高盛也被迫转型成为银行型控股公司。金融危机的四处蔓延,使全球金融界再次关注银行公司治理与银行风险管理这一焦点问题。同时,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大背景下,中国银行业也进行相应的改革,但在改革过程中也积累大量的制度性风险。国内外现有文献对银行治理机制与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行为两者关系的研究并不多,尤其是缺乏研究公司治理如何影响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作用机理。因此,研究银行治理机制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论文主要运用数理模型推导和实证检验方法探讨了治理机制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影响。首先,在界定相关概念基础上,分析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的特殊性,对比阐述国际主流的两种商业银行治理模式,并分析中国的银行公司治理机制特征。其次,通过借鉴Jeitschko和Skin Dong Jeung模型、期权定价理论和存款保险理论,深入剖析了组织制衡机制、股权结构和薪酬激励制度三个方面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影响。得出结论认为:(1)银行的股权集中度越高,银行在资产配置中越偏好高风险资产。(2)当管理者薪酬中固定报酬占比越高,银行管理者会倾向于降低银行资产的风险。(3)银行独立董事、监事倾向于降低银行资产的风险。(4)银行债权人即广大储户的利益受到国家监管机构的保护,监管机构会选择一个最优的风险承担水平,使存款保险的期权价值最小。最后,使用2007-2011年中国14家上市商业银行数据作为样本,分别以不良贷款率和银行破产风险作为因变量加以实证检验,得出结论和相关政策建议。论文的实证分析表明:(1)银行董事会结构对银行风险承担产生的影响并不明显,说明董事会、各职能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治理作用尚未真正发挥,银行各项内部治理机制尚不完善。(2)“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会增加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多元而分散的股权结构才能有效降低银行风险承担。(3)虽然高管薪酬对银行整体破产风险的影响是反向显著的,但高管薪酬对不良贷款率的影响却是正向相关,但是两个系数数值都非常小,说明银行高管的薪酬水平与银行风险承担水平并不挂钩,现有的薪酬结构设计不合理。由此,建议增强治理主体的协同作用,多元化银行股权结构和建立有效的管理者激励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等,有助于完善中国上市银行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