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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审理程序是行政诉讼裁判的前提和基础,是行政诉讼法中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我国行政诉讼法对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规定及其简单,行政诉讼审理程序主要参照民事诉讼的审理程序,行政诉讼没有一套能体现其诉讼特点的完整的审理程序,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行政诉讼审理程序进行研究,以期为健全我国行政诉讼审理程序提出一些合理建议。行政诉讼法实施几年来的审判实践给行政诉讼法学研究提出了不少新的课题,许多行政诉讼中特有的问题需要我们研究。一些重要问题的解决是健全我国行政诉讼审理程序的前提。鉴于此,笔者在此拟对行政诉讼审理程序的概念、阶段划分、目的功能等一般理论展开介绍和分析,总结出我国行政诉讼审理程序存在的几个问题,并进一步指出健全我国行政诉讼审理程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应遵循的原则,在对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若干现象进行思考的基础上,对健全我国行政诉讼审理程序的几个重要问题加以分析,并提出笔者自己的一些见解,以期抛砖引玉,并为我国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和完善提供参考。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对行政诉讼审理程序的概念、阶段划分、目的与功能等一般理论进行了探讨。第二部分指出了我国行政诉讼审理程序目前存在的几点主要问题。其中包括,行政诉讼审理程序立法分散零碎、没有一套完整的行政诉讼审理程序、不能体现行政诉讼的特点、举证、质证和认证规则不完善、缺乏简捷性和便民性。第三部分对健全我国行政诉讼审理程序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作出了分析。第四部分指出健全我国行政诉讼审理程序应当遵循的原则,其中包括,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原则、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与高效的原则、有利于实现行政诉讼类型化的原则、有利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的原则、有利于国外先进经验与我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第五部分是对健全我国行政诉讼审理程序的若干设想,包括明确划分行政诉讼审理程序的阶段,根据行政诉讼的类型设置不同的审理程序,完善行政诉讼审理程序中举证、质证与认证规则,建立行政诉讼调解程序和行政诉讼简易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