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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初的英国正处于一个大变革的时代,工业革命的兴起使英国拥有了繁荣的物质文明,同时也带来了现代化过程中纷繁复杂的社会问题。人口的快速增长与城市化的推进,以及社会、经济结构的演变,带来了诸如贫困、公共卫生、住房、城市管理等等一系列问题,对英国地方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当时以封建体制下政治统治为主的旧政府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
社会改革运动的兴起引起了有识之士的反思,并逐渐认识到“自由放任”思想指导下的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缺失是社会问题难以解决的根本问题。以边沁为代表的“功利主义”思想认为应当通过中央政府有效控制下的地方政府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与此同时,国内的改革运动此起彼伏,与当时英国盛行的保守主义政治针锋相对,造成了社会的动荡不安,最终迫使英国于1832年进行了第一次议会改革。新执政的辉格党认为应当对社会政策进行改革以防止出现革命,并积极推进了地方政府的改革。
在边沁主义者埃德温·查德威克的领导下,英国首先通过1834年新济贫法对地方政府的改革做出了第一次尝试,以设立单一目的特别机构的方式来削弱旧体制中治安法官与教区的权力,在地方推行民主化改革的同时初步加强了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后又经过1848年公共卫生法等一系列法案,最终确立了英国地方政府以公共服务为主的职能。
尽管由于改革方式的不成熟,多种多样的特别机构给英国的地方治理带来机构混乱、税收多样、权力交叉等弊端,为日后地方政府的重组埋下了伏笔。但这些由地方政府提供社会服务的尝试为后人留下了经验和教训,为英国地方政府的现代化迈出了第一步,造成了深远的影响,可视为英国建立福利国家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