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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是投资者保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保护投资者、维护金融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我国于2005年颁布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建立了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但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还存在着很多问题,在运行机制、立法、实践经验等许多方面都与发达国家和地区存在相当的差距。同时,因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在我国的应用完全是一种对证券市场风险的急救措施。所以,当前完善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的有效路径,就是在对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的基本问题研究的基础上,再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出具体完善建议。本文在对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基本问题研究的基础上,从运行机制和立法两个方面,通过分析借鉴证券市场发达国家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的成功经验及我国现状,对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法律制度提出了完善建议。本文正文分为三个部分。在第一部分中,笔者通过对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定义、特征,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产生与发展的背景,特别是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的基本理念及功能等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的基本问题进行阐述与讨论,为本文论题的研究提供一个思考与分析的逻辑起点,也为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构建与完善提供一种理论基础。在第二部分中,笔者在对证券市场发达国家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证券市场改革与发展的背景分析了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运行机制的现状,并结合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的基本理念及功能,对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运行机制的完善,从管理组织、资金来源、赔偿机制、监管方式、投资者教育以及投资者维权等方面提出了建议。本文的第三部分,笔者在分析国外相关立法模式及立法发展趋势,以及对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立法体系进行全面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我国目前相关立法的分析,从立法结构和立法内容两个方面对我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制度立法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