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是指在消费领域,法律规定的无直接利害关系的诉讼主体针对经营者实施的损害消费者公共利益的不法经营行为提起公益诉讼,请求法院进行审判的实体权利主张。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司法解释,从此确立了起诉主体可以提出的诉讼请求类型。但除了基于不作为之诉而提出的诉讼请求外,司法解释仅用一个等字作为保留,造成司法实践中起诉主体提出其他类型的诉讼请求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法院审判的标准也无法达到统一。本文以探析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类型为目的,从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类型设置的相关理论出发,对目前我国存在的问题以及域外代表性国家对此问题的实践经验进行比较与借鉴,从而提出完善我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请求类型的具体途径。本文将从以下四个章节进行论述:第一章是对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类型进行法理分析。本章主要是对消费民事公益诉讼以及诉讼请求的内涵进行剖析,同时结合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请求的内涵,对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请求类型设置的理论基础与影响因素进行研究。第二章就我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类型现存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本章通过从不同类型诉讼请求的立法和司法实践角度出发,通过类型化研究归纳出不作为之诉请类型规定尚未细化、损害赔偿诉讼请求类型缺乏明确规定、不法收益收缴诉讼请求类型缺失三个突出问题。第三章是对域外国家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请求类型的比较研究,通过对比德、日、法、美等国家在不同类型诉讼请求设置上精细、明确的制度优势以及在实施过程中的创新之处,分析我国完善过程中需要借鉴的经验,最终探索出相应的完善思路。第四章是对我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请求类型的完善建议。结合前文发现的突出问题、与域外比较借鉴得到的完善思路以及我国消费领域的实际情况,本章从完善不作为之诉请类型、明确损害赔偿诉讼请求类型以及增加不法收益收缴诉讼请求类型三个方面对我国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请求类型提出具体的完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