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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村落保护与旅游发展是“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地理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传统村落保护与旅游发展耦合协调演变及机制研究对于丰富乡村地理研究,指导传统村落保护与乡村振兴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在系统梳理相关传统村落保护与旅游发展研究的基础上,以居民感知理论、协同理论、自组织理论与利益相关者理论为基础,将黟县宏村作为案例点,利用实地调研获取的居民感知数据、相关规划资料、黟县地方志和政府信息网站数据作为数据源,并构建指标体系,对宏村1997、2004、2011、2018年村落保护与旅游发展耦合协调度进行测度;研究了宏村村落保护与旅游发展耦合协调度的影响因素与耦合协调驱动机制。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宏村的保护评价与旅游发展综合得分都呈明显的上升趋势;耦合协调发展阶段大致经历了勉强协调(1997年)—中级协调(2004年)—中级协调(2011年)—良好协调(2018年)的演变历程;相对发展程度方面,1997年(1.93)和2004年(1.41)为旅游发展滞后型,2011年(1.04)为同步发展型,2018年(0.86)为传统村落保护滞后型,总体上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2)运用逐步回归的计量方法,发现宏村村落保护与旅游发展耦合协调度主要受景观保存(f1)、文化传承(f2)、传统社区(f3)、经济带动能力(f5)、旅游接待能力(f6)因子的影响,而与生态环境(f4)、旅游服务设施(f7)、基础设施(f8)之间不存在显著关系。其中,景观保存因子(0.439)、景区接待能力因子(0.210)、文化传承因子(0.132)和传统社区因子(0.111)为中等影响因素,经济带动能力因子为低影响因素(0.064)。(3)通过传统村落保护与旅游发展的耦合协调机制研究发现:宏观政策是带动两大系统耦合协调的直接动力因素;景观保存作为内源性因子是当前传统村落保护与旅游发展两大系统耦合协调的内在动力;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作为外源性因子是传统村落保护与旅游发展两大系统耦合协调的基本保障;多元参与者主体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社会利益共同体,是两大系统耦合协调提升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