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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地方立法的数量日益增多,涵盖了我国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地方立法是中央立法的重要补充,是我国立法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的法制建设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地方立法直接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着地方社会的发展和稳定,足以引起我们重视。自改革开放以来,地方立法在数量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的社会主义法治目标。与此同时,我们也日益意识到地方立法的质量问题越来越突出。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此种背景下深入探究我国地方立法体制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并提出相关的解决举措,这对于地方立法质量的提高无疑是大有裨益的。本文采用比较分析和归纳总结的方法分三个部分来阐述:首先介绍了地方立法质量的基本理论,然后分析了我国地方立法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最后提出了提升我国地方立法质量的有关举措。本文的研究目的就是通过对我国地方立法质量的研究分析,发现我国地方立法质量存有的问题,并对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进行深入剖析。找出问题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我们要在分析产生这些问题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一系列提升我国地方立法质量的措施,做到有的放矢。现在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时期,各种社会矛盾的频发性、复杂性前所未有,这就更加需要加大立法工作对这些问题进行规范,以期达到社会秩序的稳定,保障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地方立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地位”。对中央立法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如大厦之地基,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基础,只有基础牢靠了,才有可能制定出更高层次、高质量的中央立法。自1982年以来,我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了8000多件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这对更好地调整地方复杂的利益关系,维护基层社会的稳定,促进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站在新时期、新起点上,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新层次,我们不能仅仅满足做到“有法可依”就可以了。近几年来,地方立法质量问题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地方立法质量不高一方面浪费了大量的立法资源,引发人民群众的不满,另一方面其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不但不起正面作用,甚至会产生负面作用。所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迫在眉睫,我们必须重视起来。通过对我国地方立法质量的研究分析,我们得出了以下结论。目前我国的地方立法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越权立法现象明显、立法滞后现象存在、存在部门利益保护、重复立法,缺少地方特色、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地方立法主体繁多,立法名称混乱等。针对我国地方立法质量存在以上问题的原因,本文总结归纳出以下几点:立法主体观念及素质上的原因、立法权限划分不清、立法程序不完善、立法听证制度不完善、备案监督机制不完善等。本文深入分析影响地方立法质量的原因,是为了更好地提出完善地方立法质量的举措,做到有针对性。为此,本文提出了以下提升地方立法质量的举措:加强地方立法主体建设、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完善地方立法程序、完善立法听证制度、完善备案审查制度等。地方立法质量的提高,对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整体而言,意义深远。一方面地方立法质量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法治水平的重要指标,另一方面也是保障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虽然已经制定了数以千计的地方性法规,但是能很好地解决社会问题的“良法”,却少之又少。这更加凸显了我国地方立法质量不高的现状,值得广大的立法者、法学专家、公众们深思。本文就是着眼于“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这个核心问题来展开具体论述的,提出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举措,希望对提高我国地方的立法质量具有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