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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是公民的法治素养,没有高素质的公民,就难以建设高素质的法治国家,培育公民的法治素养是建设法治国家的前提。没有“公民法律意识”的主体自觉和思想观念,就不可能产生真正的法治国家理论。良好的法治素养不仅仅是中国社会走向法治的希望,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形成良好社会风气的需要,也是个人维护权益的需要。而我国公民法治素养现状存在着很多的不足。因此,必须从国家民族长远的利益和维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的高度去认识公民法治素养的重要性,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首先,公民法治素养是法治国家的思想基础。法治国家应该以公民法律意识作为思想基础,才可能真正体现现代民主和法治的精神。其次,只有培育公民法治素养才能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公民法治素养对“法治”的形成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第三,改革开放使我国走上了市场经济的道路,而市场经济是通过市场手段来配置经济资源的经济模式。在市场经济中是需要自由竞争的,这种自由并不是盲目的自由,而是在法律范围内的自由。公民的社会活动离不开市场经济,因此法治素养的提高可以保证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良好的运行。第四,现代社会中,每一位公民都是要参加社会活动的,既然要参加社会活动就有可能有侵权行为,而良好的法治素养可以使其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不受侵犯。本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引言,阐述了研究公民法治素养的历史背景、理论意义以及实践意义,总结了目前研究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第二部分分析公民法治素养的概念、基本内容和基本特点,进而论述了良好的法治素养在建设法治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第三部分主要从历史文化和社会转型两个方面剖析了对公民法治素养的影响因素。在历史文化方面分析了封建专制政治文化的影响,农耕文明在公民法治素养形成中的基础性作用。在社会转型期分析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社会转型,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变对公民法治素养形成的影响。第四部分论述了提高公民法治素养的路径,提出弘扬宪法精神,践行宪法原则;确立法律权威,确保司法独立;加强法治教育,提升法治理念;拓宽公共治理渠道,依法有序导入公民参与等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