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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对S省人民法院行政不立案案件进行整理归类的思路展开对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的研究。主要是从实证研究层面对法院实际行政不立案案件进行解读,阐释行政诉讼立案难这个难题。整篇文章由对行政诉讼立案难的界定及涵义分析,与行政诉权实现、行政诉讼立法目的的关系提出行政诉讼立案难的问题,继而结合法院实际行政不立案案件的整理归类分析及行政诉讼法律制度问题,对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进行探析解读,最后从具体诉讼制度层面及诉讼制度外诉讼环境、立法、执法、司法等层面对行政诉立案难问题提出应对建议。
本文第一章首先是对立案难进行初步的界定及对其涵义的分析,继而结合行政诉权的概念理解,分析了影响行政诉权实现的因素,最后结合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概括了它们与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之间的关系:行政诉权的保护与实现中存在的很多问题如行政诉讼当事人诉权保护意识薄弱、现行法律规定的行政诉权保护范围过于狭窄及行政诉权保护的法定程序比较模糊等问题,最终也是造成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的重要原因;另我们国家行政诉讼立法目的的多元化,既要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等,也是立案难的深层原因,我们应根据对国家行政诉讼性质的认识及对现实社会客观需要的判断,确立以对行政相对人权利救济为主的根本立法目的。
本文第二章为实证研究部分,这是整篇文章的核心部分,先是从S省法院近两年行政不立案案件的地区分布、案件类型分布、行政行为类型、当事人的构成等几个方面归类分析我国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的一些相关方面原因,继而从具体法律制度角度如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狭小、行政诉讼主体资格的限制、起诉必须提出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的限制、关于是否属于重复诉讼的争议限制、管辖权的限制、关于法定程序正当与否的认定冲突及具体起诉证据规定不明确导致的问题等方面并结合S省法院行政不立案的实际案例具体进一步剖析我国的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
本文第三章主要就是对我国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的应对。首先是具体法律诉讼制度层面上的完善建议,主要包括拓宽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完善当事人标准、改善现行立法实践中过于严格的行政立案审查制度、完善起诉的程序保障机制、及对起诉证据和胜诉证据的准确区分和适度把握等几个方面。其次是具体诉讼制度外的相关法律设想,包括行政诉讼环境的优化、行政诉讼立法的完善、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及司法能动性的充分发挥等,以期总体上对我国行政诉讼立案难问题提出具有一定实践意义的设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