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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1年起,国土资源部在全国实施农用地定级估价工作。海兴县于2009年开展了耕地定级工作,查清了县内耕地的质量及数量,为实现海兴县耕地的科学管理提供了技术和理论支撑。但2009年距今已9年有余,随着时代的变迁影响海兴县耕地级别的主导因素发生了变化,且2009年定级指标体系主要侧重于自然因素,忽略了土地整治工程等经济投入的重要性。故本文选取海兴县耕地为研究对象,针对海兴县耕地进行全面调研,对2009年海兴县定级指标体系中的自然因素、经济因素、区位因素,选取的指标进行逐个分析,构建针对性更强的定级指标体系,并探讨各定级指标量化的最优方法,获得耕地质量定级结果,最后与2009年定级结果,进行空间分布对比分析、级差收益对比分析及农用地产能对比分析,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1)调整并完善海兴县2009年农用地定级指标体系,剔除并添加部分指标。自然因素剔除土壤全氮含量指标、土壤速效磷含量指标、土壤速效钾含量指标,添加土壤pH值和地形部位指标;经济因素剔除人均耕地指标和经营效益指标,添加田块破碎度指标和耕作装备指标;区位因素未作调整。构建了更符合海兴县实际情况的定级指标体系,并对指标分值进行准确核算。(2)全县参与定级的农用地总面积3.47×10~4 hm~2,共划分四个级别:Ⅰ级地面积3.27×10~3 hm~2,占该类型总面积的9.14%;Ⅱ级地面积9.58×10~3 hm~2,占该类型总面积的27.62%;Ⅲ级地面积1.79×10~4 hm~2,占该类型总面积的51.47%;Ⅳ级地面积3.99×10~3 hm~2,占该类型总面积的11.77%。(3)从级别空间、级差收益、农用地产能等三方面与2009年定级结果进行对比。空间分布对比分析:2009年定级结果Ⅳ级地所占比例最高达到45.15%,赵毛陶乡和小山乡占比最大分别为78.15%及75.56%,而本次定级结果Ⅲ级地所占比例最高达到51.47%,占比最大的乡镇为高湾镇和海兴农场,分别为90.71%和100%;级差收益对比:本次与2009年定级结果所得线性回归方程的R~2分别为0.4087和0.3232,相比之下,本轮所得出的农用地质量定级结果与实际的农用地收益相关性更高;产能对比:本次与2009年定级结果所得线性回归方程的R~2分别为0.4491和0.3545,相比之下,本次所得出的耕地质量定级结果,更能反映实际的农用地产量。因此本次定级所选因素更符合海兴县实地情况。综上所述,本研究通过分析2009年海兴县农用地定级指标体系,构建更符合海兴县实际情况的定级指标体系,获得了海兴县农用地质量定级结果,为滨海平原区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工作提供技术依据与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