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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一方面,我国的行政体制一直处于动态调整之中,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与完善,“市管县”体制弊端逐渐显现;另一方面,我国城镇化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受自然因素和社会历史因素的影响,各地区之间城镇化发展速度存在明显差异,东中西部发展不平衡。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统筹城乡发展两大目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省份开始试行“省直管县”体制改革。 因此,本文重点研究我国“省管县”体制改革对城镇化的影响。首先,在梳理国内外学者代表性观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省管县”体制改革现状和城镇化发展现状,选取河南省作为研究对象,重点考察河南省“省管县”体制改革对城镇化的影响;然后,基于省直管县体制分权模型,推导出“省管县”改革作用于城镇化的主要路径,包括经济和财政两方面:经济上,“省管县”体制对城镇化的促进作用,需要依赖于一定的县域经济水平;财政上,“省管县”体制对城镇化的推动作用还要依赖于一定的县域财政收入和支出水平;接着,利用河南省2000~2012年面板数据,采用双重差分法,并分别加入政策变量与经济变量交叉项、政策变量与财政收入交叉项、政策变量与财政支出交叉项,实证结果发现河南省“省管县”改革,在一定的县域经济水平、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水平的前提条件下,推动了县域城镇化水平的提高;最后,在前文理论研究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从多方面提出了推动我国城镇化发展的政策建议。 通过理论研究和实证检验发现:“省管县”改革的确能够提高县域城镇化率,推动城镇化进程。河南省从“市管县”到“省管县”的改革是一个向最优分权程度靠近的过程,“省管县”改革具有一定积极意义,即验证了本文的核心假说:河南省省直管县体制改革对该省城镇化率的提高能够产生显著的积极效应,该积极效应的产生既以一定的经济水平为前提,又以一定的财政收入水平和财政支出水平为前提。当经济水平,财政收入水平和财政支出水平超过了一定的临界值以后,“省管县”体制将抑制县域城镇化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