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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郊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已经成为国内各大城市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首要途径。被拆迁村民的市民化是城郊征地拆迁的一个客观法律结果,但正是由于它是征地拆迁的附属品,所以其市民化往往是不完整的“半市民化”,新市民市民化过程中的生计问题尤其是未来生计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论文从城郊征地拆迁中失去土地的新市民理应享受与城市原有市民同等的市民权的立论出发,研究城郊征地拆迁村民市民化中的“就业、保障、分配”生计问题。论文目的在于呼吁“政府的权力应该平等地对待新老市民的市民权利,重视和推进新市民的市民化,在从新市民手中获得土地收益的同时,亦要重视他们的未来生计问题。
由于征地拆迁本身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同时为了收集到真实有效的第一手资料,论文采用个案访谈法来收集河南省Z市近郊J拆迁村中与新市民“就业、保障、分配”生计问题相关的经验材料。在实际访谈中,为了保证样本的代表性,论文以不同年龄段为访谈分类的基础,同时加以性别、职业、学历作为访谈对象的筛选条件,共访谈了20位村民。20位受访者的资料是可以保证样本的代表性的,这是因为J村村民之间有着较高的同质性。为了提高访谈资料的真实性,访谈全部采用“访前保密,访后解释道歉”的方式对新市民户籍身份市民化后的就业、保障、分配”生计问题进行了录音。
论文首先通过“界定农民与市民概念、分析农民与市民的区分标准和阐述J拆迁村农民市民化的两个阶段”三个问题得出了J拆迁村农民市民化的实质。其次以访谈资料为基础展开,在论证方式上以大量的访谈资料作为论据,重在原材料的真实呈现,在描述J村新市民在“撤村改居和征地安置补偿”两个市民化阶段的“就业、保障和分配”三个生计问题及分析其原因的同时,用微观材料论证且验证了“J拆迁村农民市民化的实质”,即“它是一种被动的市民化,更是一种被淡化原有市民权益的半市民化,是地方政府在城市化建设过程中为获取土地收益实行“撤村转户”的“法律结果”,这种“法律结果”在落实上存在很大问题——农民虽然变成了新市民,但是却享受不到市民身份背后的相关权利。最后总结了论文得出的七个主要结论,并针对城郊征地拆迁中村民的市民化过程中的生计问题的解决措施进行了讨论和指出了进一步研究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