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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交易是指交易数量或者交易金额达到一定标准,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并经交易所确认达成的证券交易,设立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国内大宗股权持有者与机构投资者的流通需求,降低对二级市场的冲击,这种特殊性使得大宗交易自设立时就与二级市场有着密切联系。国内学者对大宗交易的研究主要开始于2008年,在这一年为了应对股权分置改革所引起的大量“大小非”股份减持,颁布了“指导意见”自此大宗交易市场活跃起来。但是由于我国大宗交易制度还不够完善,越来越多的问题也随之出现,大宗交易平台成为了很多不良机构的获利场所。为了应对这些问题,证监会于2012年3月发布了《关于征求优化大宗交易机制有关措施意见的函》,进一步完善大宗交易制度。本文正是基于此背景,研究《征求意见》发布后大宗交易事件对二级市场股价的影响机制,一方面丰富国内大宗交易研究成果,另一方面也通过深入分析大宗交易事件对二级市场的影响,为投资者在投资大宗交易标的时提供些许指导。本文选取所有A股在2012年3月至2018年12月间大宗交易数据为样本,选取上证指数、中小板指数以及创业板指数作为对应的大盘指数;利用有效市场假说、流动性溢价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以及流动性冲击假说作为理论基础,采取事件研究法及多元回归分析的实证方法研究大宗交易行为对于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的影响并分析影响因素。结果发现大宗交易对股票价格有很大影响,买方驱动与卖方驱动大宗交易表现出不对称的价格效应,买方驱动的大宗交易对股票收益率有正的影响,而卖方驱动的大宗交易对股票收益率有负的影响。然后考虑大宗交易在不同发起方、不同板块和不同周期的情况下,分析了折溢价率、相对成交量、指数收益率、信息不对称等影响因素对累积超额收益率的影响。大宗交易前卖方驱动的大宗交易没有明显的超额收益,但买方驱动的大宗交易超额收益较高,在大宗交易后无论是买入或是卖出都在股价上有永久性的影响,但是影响方向是不同的。在买方驱动的大宗交易下,大宗交易标的能获得正的超额收益,折溢价率越高、相对成交量越大、指数收益率、信息不对称程度越大,超额收益率越高。而在卖方驱动的大宗交易下,大宗交易标的股价持续不断下降,折溢价率越高、相对成交量越大、指数收益率、信息不对称程度越大,累计超额收益(为负)越小。从而提出针对我国大宗交易制度应该采取的改进措施,即完善大宗交易信息披露机制,提高市场透明度;健全大宗交易制度,保证市场稳定性以及加强监管力度,减少市场干预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