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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合同有其特殊性。当约定的风险事故发生以后,保险公司承担赔付责任是合同履行的核心内容。人身保险在我国虽历史不长,但发展势头迅猛,合同纠纷也不断出现。本文运用比较和分析的方法,试图依循保险人履行合同义务的步骤,运用保险法及合同法的原理,借鉴保险业发达国家(地区)的经验,对人身保险金赔付过程中的相关法律问题作一初步探究,以求我国保险人能遵守合同规范,实务操作中与国际惯例接轨,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本文共分六部分: 第一部分阐述诚信原则是人身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最重要的原则及其对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适用。 第二部分阐述影响人身保险合同效力的四种情况,以此说明合同效力是保险人履行赔付责任的前提。 第三部分明确保险事故的范围及其确认方法。 第四部分分析受益人产生的各种情形。 第五部分探究代位追偿在人身保险合同中能否适用的问题,指出我国保险立法的不完善之处。 第六部分说明人身保险合同解释的规则,并提出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