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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专利侵权案占了很大一部分比重,而进行专利侵权判定则是专利侵权案的关键,其中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是进行专利侵权判定的前提和基础,而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进而进行侵权判定是一项涉及技术和法律的两个领域的综合性的复杂问题,也是法官和其它专利实务工作者所必须面对的问题。因此,本文以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及专利的侵权判定为题,就是想通过这方面的讨论研究,加强自己对专利法的学习并希望由此展开与专利工作者在这一问题上的讨论,也期望能够对专利侵权判定的司法实践有所帮助。 本文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为概述,分为侵犯专利权的定义及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原则、专利权保护范围确定的方式、是否侵犯专利权要进行保护范围的对比判定三个小部分进行论述,第一小部分主要说明了我国专利法对于侵犯专利权和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相关规定,第二小部分主要从世界上曾经有过的两种具有代表性的学说开始,讨论了世界各国包括我国目前使用的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方式,第三小部分讨论了确定了专利权保护范围后进行侵权判定的主要方式。 第二部分主要从权利要求书的撰写、对权利要求的解释两方面对发明和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的确定进行了阐述,并重点分析了几种特殊产品权利要求的发展过程和解释原则,尤其对现在普遍存在争议的功能性限定的产品权利要求进行了较详细的论述,从它在其“始作俑者”—美国的起源谈起,论述了它对整个世界专利领域的权利要求的撰写及后续程序的影响。 第三部分讨论了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侵权判定的五个原则,并结合实例以及欧美等国在侵权判定上的发展和立场,具体论述了我国应该适用的方法原则,重点论述的是等同原则和禁止反悔原则—各国普遍达成一致的适用原则。 第四部分对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范围及其侵权判定进行了探讨,分析了外观设计保护范围的确定方法和侵权判定方法,侵权判定方法从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判定相同、相近似的尺度、功能性部分对判定侵权的影响、判定相同、相近似的方法。 最后,在结论部分,作者总结了本文的研究讨论的主线并将自己的观点加以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