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作为一种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以其保障性强、相对独立的特点被国际商务业者所广泛使用。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信用证的迅速普及对国际贸易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也恰恰因为信用证具有独立抽象性原则,才为不法商人提供了可乘之机,再加上国际贸易业务的复杂性,信用证欺诈日益猖獗,严重危害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深入研究信用证欺诈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挖掘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不足,对进一步完善我国信用证相关法律规范,促进我国进出口贸易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本文试着从典型案例分析入手,逐步深入讨论信用证欺诈相关的各项法律问题。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二万余字。第一部分,笔者简述了文章所要分析的典型案例,并通过绘制交易流程图的方式理清整个案件的交易过程,同时对案件各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做了较详细的分析。另外,从案例中引出信用证欺诈相关的法律概念并加以阐释。第二部分阐释了信用证交易的两项基本原则——独立抽象性原则与表面相符原则,并进一步分析了信用证的这两项基本原则对信用证交易甚至国际贸易的促进作用,同时也阐述了该基本原则与信用证欺诈之间的悖论。第三部分主要是对信用证欺诈例外原则的论述,通过对英美两国和中国的欺诈例外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际商会所制定的国际惯例进行比较分析,揭示了我国相关立法的不足之处,并结合案例探讨了我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如何把握和适用欺诈例外原则。最后进一步总结了欺诈例外原则的适用条件。第四部分对比分析了我国的中止支付令与英美法中的禁令之间的区别,结合案例分析了我国对信用证欺诈的司法救济,强调进行司法救济的同时要注意对善意第三人权益的保护。第五部分,笔者简要论述了信用证项下出口押汇与正当贴现之间的区别,并结合案例分析了司法实践中开证行承兑和议付行贴现的时间关系对欺诈例外原则适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