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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高龄老年人群遭遇失能风险后,将因无力购买护理服务而陷入“银发贫困状态”。为此,满足不同程度失能老人的长期护理需求,构建多元化长期护理保险体系显得尤为必要。本文从长期护理保险的准公共产品性质切入,旨在探究多元化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构建过程中,政府、市场、社会三大供给主体进行互构的关系边界与行动策略。运用社会互构理论,从“个人”与“社会”互构的角度论述了长期护理保险的产生,从多元主体的互构类型论述了政府、市场、社会在认可彼此利益、尊重彼此地位、促成彼此共赢的基础上聚合为结构性复合体构建多元化长期护理保险体系,并依据典型国家长期护理保险的多元互构经验,分析长期护理保险的具体供给过程。在上述研究支撑下,结合中国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发展现状,采用定量分析方法对中国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多元化程度进行量化,基于平均值中标准差确定得分,并与老人个人、政府、市场、社会的行动变量进行相关分析和回归分析,确认主要影响因素以及影响的方向、幅度和显著性。数据分析结果表明: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不完整、服务体系不完善;老年人个人收入水平与长期护理保险体系多元化程度呈正相关,家庭规模呈负相关;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的丰富程度与多元化水平呈正相关;长期护理人力资源的增加提高多元化程度,其中与社会组织相关度最高;政府发展长期护理机构与设施的能力与多元化水平高度相关。因此,政府作为规则的制定者、合作的谈判者、服务的推动者和质量的监管者,发挥主导和协调作用;市场和社会回归供给主体地位,准确定位失能老人护理需求,提供多样产品和服务,发挥补充、监督作用。政府、市场与社会以协商或交易的方式,合力积累发展长期护理保险所需的人、财、物等护理资源,发挥各自功能,建成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