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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农业生产的最基本要素,土地制度作为农村制度体系的基础,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对山西省农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随着农业现代化、产业化的发展,家庭土地承包经营带来的土地经营规模细碎化、分散化使山西省农业现代化、专业化、商品化、规模化受到阻碍。因此,要发展现代农业,必须扩大农地经营规模,而对目前山西省现实状况来说,实施农地流转是扩大农地经营规模最有效的方式。而农地流转模式的选择是农地流转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研究如何因地制宜,选择适宜的流转模式,对农地流转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采用实证研究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总结、归纳已有研究成果,系统考察并分析了山西省农地流转的自然及社会经济条件、利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在此基础上,归纳全国各省市农地流转典型模式及影响因素,采用层次分析法确定农地流转影响因素及权重,在此基础上从定量角度考察了山西省农地流转客观因素,将山西省各地市进行分类,选出有代表意义的地市如太原、晋城、临汾、运城,采用聚类分析法与典型地区重庆进行比较,确定山西省各地市是否具备采用新型农地流转模式的条件,从而确定山西省适宜的农地流转模式。得出如下结论:以太原市、晋城市为代表的第一类、第二类地区在客观条件上具备了实施重庆市农地流转模式的客观条件,可以在政府引导的基础上,实施农地流转新型模式,尤其是土地信托模式以及土地换社会保障模式;而以临汾市、运城市为代表的第三类、第四类地区各方面条件距离重庆市还有较大的差距,要在经济、社会、农户自身禀赋方面做出较大的努力,目前还不具备实施新型农地流转模式的条件,仍建议以传统的转包、转让、互换等为主的农地流转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山西省流转模式实施的对策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