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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召开的主要内容就是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内容,国家主席习近平同志带领一众领导人提出了从严治党的提案,将廉洁治党政治作为目标,对腐败必须严厉打击,严格针对,治标治本、综合治理、惩防并举,以注重预防为方针,令国家社会的党员和干部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观念,正风肃纪,反腐惩恶,这一现实需求国家政府将巡视监督的工作放在更重要、更突出的位置,全面发挥巡视监督在深化党内监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作用,并组织开展多轮巡视工作,首次实现了巡视监督全覆盖,取得了明显的工作成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明确要求市县党委要善用巡察制度,将市县巡察工作作为巡视工作的延伸和补充,认真组织开展好巡察工作,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本文分析调查了江苏省扬州市G县开展的党委巡察工作情况,总结该县巡察工作遇到的问题,究其原因,对比分析其他地区党委巡察的经验做法,提出优化巡察工作的建议。本文以协调治理理论、权力制约理论为基础,运用文献研究法、定性分析法、访谈调查法、经验总结法等不同种类的研究手段。第一步,解释巡视巡察工作依靠的理论基础,分析比较巡视和巡察各自代表的含义,对比巡视监督和巡察监督的相同点和不同点其次,结合江苏省扬州市G县巡察工作开展状况,认真分析该县开展党委巡察工作的主要做法,包括制度的建立;成立机构,搭建工作平台;培养巡察人才;规范操作流程;创新巡察方式方法;综合运用巡察成果等。再次,结合访谈调查的结果,总结该县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体制机制不够科学规范、破解人情干扰缺少有效举措、专业化队伍建设难以适应新要求、寻找有价值的问题线索的方法不够给力、存在某些弊端、整改落实成效不够明显、预想和现实出入过大、抓好成果运用略显薄弱,不够扎实,其次,严肃分析产生上述问题产生的根源,梳理整合出了以下五个方面重要原因。最后,研习对比其他地方的先进做法,弃其糟粕,取其精华,针对性地从五个问题方面出发,提出了完善优化江苏省扬州市G县巡察工作的有效建议,主要包括健全体制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强队伍建设、严肃责任追究、把握“四种形态”等。总之,巡察补充巡视形式上的不足,是在基层上的延伸,是比巡视更完善更有效的方式,是实现党的监督全覆盖的关键环节,是真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举措。针对市县巡察工作中存在着的问题,市县巡察工作仍需在理论上进行探索和形式上的完善,本文针对优化江苏省扬州市G县巡察工作提出的对策与建议,可供其他地区和有关部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