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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国必有税,有税必有法。一个国家的税收法律体系至为重要,税收法律体系作为一国不同税收法律规范相互联系构成的统一整体,是一国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1994年,我国税制改革实施以来,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基本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税收法律体系基本框架,税收收入连续多年保持高速增长,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现行的税收法律体系能基本保证税收职能的发挥。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将依法治国作为我国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部分,是依法治国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协调完备的税收法律体系是依法治税的前提和基础。研究和完善我国税收法律体系对于完善我国整个法律体系,实现依法治税,进而培育我国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首先从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现状入手,总结了当前我国税收法律体系的总体特征,指出我国当前税收法律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税收法律内容不健全、不完善;二是税收法律体系级次较低;三是税收立法技术不高,对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除对经济制约因素进行分析外,还从税收法律意识不足、税收法定主义原则没有确立、税收立法体制缺陷等方面进行了分析。其次,从税收法律体系的立法模式、税收立法权、税收基本法、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等进行了税收法律体系的国际比较,以期对完善我国税收法律体系有所借鉴。最后,本文在对我国现行税收法律体系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国外税收法律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完善我国税收法律体系进行了原则性的设想:完善我国税收法律体系要注意四个个基本问题:首先应该选择适合我国国情的税收法律体系模式;其次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确定;第三要合理划分税收立法权;第四要努力提高立法技术,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税收立法的现状,从完善宪法中税收相关制度、制定税收基本法、完善税收实体法、优化税收程序法等方面逐步完善,最终构建一个适合我国国情的完备而协调的税收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