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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是各国政府财政支出的重要形式,是实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在政府采购各个环节,政府采购信息披露是其中的关键环节,直接决定了政府采购透明度的高低。我国政府采购起步比较晚,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存在很多问题,尤其是政府采购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诸多弊端,不利于政府采购透明度的实现,严重阻碍政府采购健康发展。我国即将加入世贸组织的政府采购协定,但目前政府采购信息披露制度与国际政府采购惯例存在很大差距,因此,我们必须尽快采取措施完善我国的政府采购信息披露法律制度,这将是健全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重点内容。本文探讨的主题是“政府采购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希望本人对政府采购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一些粗浅的研究,能对政府采购信息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裨益。本文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首先,介绍政府采购信息披露制度的基本理论。在界定政府采购信息披露的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分析政府采购信息披露的内容框架,包括信息披露的主要内容以及信息披露的理论基础,进而分析健全政府采购信息披露制度的必要性。其次,全面分析我国政府采购信息披露制度的立法现状。通过分析我国政府采购的立法现状,进而得出目前我国政府采购信息披露法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从立法和监督层面加以分析。再次,WTO及美、韩政府采购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比较与借鉴。一方面,介绍WTO《政府采购协议》的主要框架及原则和信息披露制度的主要内容,并指出对我国的启示;另一方面分析美、韩等发达国家政府采购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主要特点,通过比较探讨对我国的借鉴意义。最后,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政府采购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完善措施。第一,从立法制度方面,健全政府采购信息披露制度的立法体系,建立政府采购信息披露程序法律制度,架构违反政府采购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体系;第二,从监督层面,提出了统一政府采购信息披露监督法律体系、建立全方位的信息披露监督机制的建议;第三,其他方面,尽快建立并完善网上政府采购信息披露平台,提高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