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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的存在是一个古老的社会现象,甚至是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的困境,发展残疾人事业,是关系到每个社会公民的重要事业。由于身心方面的功能障碍,加之社会对他们的排斥、歧视和不公平待遇,残疾人在生活中常处于社会边缘,更容易陷入贫困、甚至是赤贫状态,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困难群体。而我国社会结构的变迁和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同时又处于社会保障制度的起步阶段,使原本享受集体福利的城镇残疾人失去了生活保障,成为城镇贫困群体中的弱势群体,急需政府和社会的帮助。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深入,残疾人人权和扶贫事业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注。胡锦涛同志明确指出:“残疾人事业是崇高的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残疾人事业对整个国家的稳定具有重要作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主义大家庭的一员,残疾人同样是社会和国家的主人,享有生存和发展、维护正当利益、参与社会生活、追求自由幸福的权利。
本文主要是从我国残疾人扶贫事业的现状入手,并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比较。首先,对残疾人贫困问题的经济性进行了分析,从社会排斥理论、就业歧视理论和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这三个不同的角度和理论来分析残疾人贫困问题的严重社会后果,体现城镇残疾人扶贫事业探索的紧迫性和严峻性。其次,通过对我国城镇贫困残疾人的识别和界定情况,描述了城镇贫困残疾人的规模和特征,并且总结了我国城镇贫困残疾人群体的现状和致贫原因,为研究多层次扶贫体系奠定基础。然后,概括了国外发达国家的经验和优势,归纳国外残疾人扶助和保护政策对我国残疾人扶贫事业的启示。最后,分析上海市残疾人扶贫事业的不足,明确制约上海市城镇残疾人扶贫事业发展的因素。进而重点从社会保障、康复医疗、教育培训、劳动就业和社会环境等几个方面对上海市城镇贫困残疾人扶贫事业进行探索。并从个体、社会、政府三个层面,对我国城镇残疾人扶贫体系进行研究,探讨了主体“综合开发式扶贫”和辅助“福利救助式扶贫”两种扶贫方模式,探索和确立了由二种扶贫模式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多层次扶贫体系。
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成果,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安定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实现社会的整体进步与和谐的全局,是一项十分紧迫而又重要的任务。为了实现残疾人事业“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政府和社会必须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精神环境,缩小残疾人事业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的差距,使残疾人参与机会增多,参与范围扩大,自身素质提高,生活状况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