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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空间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物质载体,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它具有社会、经济、生态等多重属性,且不同属性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随着城市空间的发展变化,社会、经济、生态等多重属性的绩效也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变化。评估研究起始于20世纪初,20世纪80年代在欧美国家正式应用于城市规划领域。我国城市规划领域评估工作起步较晚,最先从城市总体规划层面展开。21世纪初以来,国内逐渐有部分城市开展了城市规划评估的尝试,其做法通常是对现行城市总体规划作出评估,进而为城市总体规划修改或修编提供参考。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此后施行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办法(试行)》从法律和制度的高度明确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法律地位。此后,国内多地开始了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在评估方法、技术手段和评估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目前,我国在城市空间发展评估方面通常以“空间发展形态、方向与规划目标是否吻合”作为评价标准,笔者在此基础上,以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为视角,在原有实施评估框架中引入“社会绩效”这一概念,目的在于进一步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体系,为制定城市空间发展策略提供科学借鉴,也为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提供参考。当前,城市总体规划实施对社会事业以及居民生活水平的影响,重点关注教育、卫生、住房及配套设施等。基于此,本论文对社会绩效的评估从“目标实施度”、“空间匹配度”、“公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三度”研究,构建空间发展的社会绩效评估体系。一是运用SPSS技术对评估指标进行量化处理,将规划编制年、评估年现状的各项指标数值与规划评估年的目标数值进行实施程度的评估;二是利用现代GIS手段对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与居住用地进行空间匹配程度的研究,判断评估年的实施结果与规划目标的发展趋势是相接近还是相背离;三是以规划评估年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辅助判断,体现“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采用层次分析法和德尔菲法确定各指标权重,制定评估得分标准和计算方法,利用综合评价模型对“三度”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城市空间发展社会绩效的优劣。选取商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作为实证研究,将构建的城市空间发展的社会绩效评估体系进行运用。对商河县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目标实施度”、“空间匹配度”、“公众满意度”进行评估分析,检验空间发展的社会绩效的实施效果和发展趋势。针对综合评估结果,分析商河县城市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城市总体规划提出适宜的修编建议以及合理的城市空间优化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