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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促进小康社会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河北省财政部门对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日益重视,大规模的资金投入成为政府扶持农民合作组织的重要举措,涉及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等各领域,形成了财政扶持资金稳定增长的良性发展机制。财政资金为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壮大提供了必要的财政支撑,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需要看到的是,我国在财政支农资金的管理上,存在错综复杂的纵横双向流动,致使资金投入规模远小于三农的实际发展需要。扶持资金在计划、审批、拨付与监管等方面还缺乏法定程序和有效监管,极易出现缺乏投资项目论证,资金支出分散,投资交叉重复,财政扶持资金使用效率低下等问题。随着财政支出规模的逐年扩大,管好、用好财政扶持资金,完善财政支农投入结构,充分发挥财政支农的最大效益,有步骤、系统化地开展绩效评价被日益提上日程。我国各省纷纷出台相应的政策或设置专门的管理部门来加强对农民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的监督和引导,这不仅是政府加强对财政支出监管的必然选择,也是促进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的客观需要。本文旨在通过构建财政资金扶持农民合作组织的绩效评价体系,为财政部门评价扶持资金使用效益提供考察工具和标准,从而实现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使财政部门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增强政府部门绩效意识的目的。同时,加强对支出资金的监管,使财政资金使用单位加强自我规范,合法合理使用财政资金,使财政资金充分发挥应有的扶持作用。本文在分析理解绩效评价基本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适用于财政资金扶持农民合作组织的绩效评价方法,分析近年来我国和河北省在该领域绩效评价的发展情况,总结已取得的成功经验并指出目前存在的问题。针对河北省的具体情况阐述了以管理绩效、完成绩效、产出绩效和效益绩效四方面相互关联、自成一体的财政绩效评价体系。该体系涉及4个一级指标,13个基本指标和31个具体指标,解决了目前财政支农绩效评价体系针对性较弱问题。最后以河北省财政资金扶持定兴县合作社的绩效评价为例,对指标体系进行实际应用和验证,得出评价结论,并分析了定兴县合作社在财政资金的应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借鉴和参考,同时探究农民合作组织真实的资金需求,真正达到财政资金的扶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