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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带时代”为消费者提供了广阔的购物环境通道,所带来的便利已经开始慢慢渗入人们的生活,从某种角度上说以互联网经济为链条的新的经济模式,正在迅速改变着消费者的生活方式。当然给消费者提供了便利的消费环境的同时也给经营者带来广阔的商机,很大程度上拉动了经济的增长;但也因为目前网上交易双方非面对面直接交流模式,使得交易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因素,不可避免的使消费关系复杂化,从而使网上购物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使得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侵害的概率性变大。眼下一种新的购物模式即“团购”网站的出现,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眼球,网络团购迅速成为一种购物时尚。国内的团购网站在2010年疯狂扩张到1000多家,而国内的相应监管政策却是一片空白。在今年的315晚会上,网络团购、网络网购成为今年的投诉热点,消费者对团购网站缺乏信任的危机已经影响了这个新兴行业的发展。与新鲜的消费模式相对应的却是陈旧的法规法条,我国并没有相关的具体性政策加以指导电子商务经济的发展。在这个因特网时代,消费者的购物后评价、满意度、信任度是虚拟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得消费者的心者,得网络经济的天下。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将会拉动内需,刺激消费,繁荣经济。而在虚拟经济发展中,纵观现在国际立法和各国国内立法,最让消费者头痛的问题主要是:企业、商家缺乏诚信,知情权缺乏,退货难,求偿难,商品质量与网络宣传严重不符等问题。笔者还发现尽管有很多国际上和各国国内的电子商务相关立法,但是关于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专门立法却寥寥无几,而且内容主要集中于数据保护、身份确认和网上货币的转移支付等方面。笔者作为消费者,同时也作为一个法律学习者,深刻认识到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在网络经济的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消费者才是决定这个行业经济发展的本质因素,消费者的好评是商家立足于商业之地的关键,是商家的无形的资产。只有给消费者足够的信任感,对网络交易的安全感,才能促进这个行业的发展。因此本文作者以电子商务中关于消费者的保护的几个问题为切入点,研究网络经济环境下消费者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希望能够为完善网上消费法律体系的建设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让整个行业有法可依,有章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