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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作为社会生产过程中的稀缺资源,对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起关键性作用。伴随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各项建设所需土地与保障人口物质需求的土地之间矛盾尖锐,土地供需矛盾日趋严重。与此同时,城市内部存在大量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城市土地利用方式尚不成熟。在上述背景下,除了要坚守“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还应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利用方式进行优化,充分加大城市土地内部挖潜,通过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为城市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保障。本文通过熵权TOPSIS法建立城市建设用地集约评价模型,以此作为核心评价方案,从多角度对日照市城市建设用地集约水平进行评价分析,并对影响城市建设用地集约水平提升的障碍因子进行了诊断,分时段、分层面对日照市土地集约利用现状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依托相关研究结果提出较为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通过相关理论分析及实证研究结果表明:(1)2006-2015年,日照市城市建设用地集约水平不断提升,从指标层评价结果来看,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虽有所波动,但整体呈现增长态势。(2)通过对本文选取的四个准则层(土地投入强度、土地利用强度,土地产出及可持续度)横向比较可知,四准则层的集约水平均有所增加;四指标中土地投入强度、土地产出以及可持续度均保持提升状态,表明城市开发建设投资取得了较好成绩,而反映土地利用强度的相关指标不断下降,对土地集约利用产生约束。(3)通过土地利用障碍因子诊断结果可知,各时段首位障碍因素有所不同,但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的障碍因素来自土地投入方面,第二阶段绿化覆盖率以及人均绿地面积等反映城市宜居度的指标是影响集约利用的首要障碍因素,第三阶段限制日照市城市建设用地集约利用的首要障碍为土地利用强度。通过本文一系列的研究论证可知,基于熵权TOPSIS法的集约水平评价模型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且评价结果可信度较高,能够较为客观的反映各评价指标对评价对象的影响程度。同时通过本文验证,熵权TOPSIS法能够有效反映单个研究区时间序列上的动态评价,能够弥补其他评价方案在动态评价上的不足,有效拓展了评价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