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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使用制度是版权法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制度。版权的价值取向要求其弘扬平衡精神,而合理使用制度公平正义之价值观正是以平衡版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为宗旨的。然而,在科技迅猛发展的今天,不仅网络技术对传统合理使用制度曾经构筑的利益平衡机制带来新的冲击,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巨大的经济利益驱使下也开始寻求缩小版权合理使用制度范围、积极推动版权保护的大肆扩张。对此,笔者坚持中国政府必须认清中美之间在经济、文化等方面存在的巨大差异,并在不违反本国应承担的国际义务的情况下,化被动为主动,充分利用国际条约中合理使用制度预留给各国的立法空间,适当扩大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范围,从而推动中国社会科学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全文共分为三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是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理论基础的介绍。本章分别阐述了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名称、概念及其构成要素,强调了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法律价值——公平正义,并介绍了版权合理使用制度基本原则“三步检验法”之由来及其含义。第二章是关于中美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立法比较。文章先分别介绍了美国1976年版权法的“因素主义”立法模式及1998年《千年数字版权法》对于网络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规定,中国2001年修正之《著作权法》“规则主义”立法模式及2006年《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网络版权合理使用制度。进而通过美中典型案例之分析比较得出美国“因素主义”立法之超前性、灵活性与中国“规则主义”立法之保守性、僵硬性的立法态度。第三章对美国版权合理使用制度进行了法律评价。文章采用内外因相结合的分析视角,首先分析了美国版权法合理使用制度自身存在的弊端,并进而从法律传统与司法理念、美中两国版权产业发展状况、美中两国版权制度演进与所承担的国际义务不成比例三个方面指出美国版权合理使用制度在中国不适用的具体原因。第四章提出了中国版权法合理使用制度完善之思路,即扩张版权合理使用制度的建议。扩张版权合理使用制度是由“作品”特性以及中国社会现实状况所决定的,且应当以利益平衡原则与法益优先保护原则为指导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