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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是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除此之外他们也是一个特殊的群体,某个历史时期对待未成年人的态度和政策反映了这个时期的社会状况和思想面貌。通过利用睡虎地秦简、里耶秦简、岳麓秦简等出土资料研究秦的未成年人政策,我们不仅可以了解秦在战国末期至统一全国期间未成年人的生活情况,而且又能深刻认识秦的历史和法律精神。全文由引言、正文、结语三部分组成,其中正文分为四章。第一章对有关秦的未成年人出土资料进行整理,涉及到的出土资料主要是睡虎地秦简、里耶秦简和岳麓书院藏秦简,为研究秦时未成人的社会地位以及秦的历史提供了重要的史料价值。第二章论述秦的“慈幼”观念以及出土资料中所涉及到的秦保护未成年人的具体措施。“慈幼”思想源于先秦时期,受诸子思想和前代统治者政策的影响,秦也十分重视未成年人问题,并向官吏和百姓灌输“慈幼”观念。而且在律文中规定通过廪食、廪衣来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条件;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处罚“生子不举”的行为;减免未成年人的税役征发等内容。第三章分析秦处理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政策。未成年人因为年龄和心理的缘故,缺乏一定的明辨是非和对自我行为控制的能力,是以他们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针对这一人群的犯罪行为实施有别于成年人的政策,即依据恤刑原则对未成年人施以宽宥,减免罪责。第四章讨论对秦的未成年人相关内容的认识。法家思想是商鞅变法后秦社会中的主流意识,然而从秦简中也可以看到体现儒家、墨家等学派的词语,所以“法家为主、兼具各家”是秦制定有关未成年人政策的思想依据。综合史料来看,秦实行相关措施的目的主要是出于巩固统治、维护社会稳定,储备人力和宣扬“德政”。但我们不难看出秦的政策确实发挥了不容忽视的作用,并且对之后的汉朝产生了重要影响。未成年人是民族的未来,关系到国家发展前景,秦对未成年人的有关规定对当今来说仍有重要的启示作用。通过研究秦简中的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我们可以了解幼者在秦时的社会状况,而且可以推动爱护幼小的优良传统在当今社会的弘扬与发展,有助于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