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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激励机制是公务员管理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挖掘公务员潜力、调动公务员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行政效率方面都发挥着积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战略思想、战略布局。与此同时,基层公务员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最前沿和服务群众第一线,是推动和实现“四个全面”、带领人民群众实现“中国梦”的具体执行者,他们的工作作风、工作热情直接影响到能否顺利推动和实现“四个全面”,在此形势下,如何让基层公务员队伍更具活力?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本文主要研究思路是在借鉴国内外公务员激励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县域党政机关基层公务员为研究对象,以文献研究为主要方法,辅以调研座谈方式,总结镇海区在基层公务员激励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当前地方基层公务员激励存在的不足,发现影响激励问题的因素,提出基层公务员的目标定位和对策建议。本文认为,当前基层公务员激励存在一定现实不足,主要为激励定位不尽清晰,缺乏系统性即时性针对性;激励基点不尽对称,导致职业倦怠等心理问题产生;激励运行不尽通畅,挫伤部分基层公务员工作积极性;激励评价不尽科学,考核结果激励作用不彰。 针对当前存在问题,应不断完善激励机制,重点以全面从严管理为基础,对正面激励的必要性作进一步审视,既大力整治“为官不为”,又要通过良性机制创新,来“治庸”兼“容误”,推动基层公务员成为地方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的“促进派”和“实干家”;还需通过各种激励措施让“为官有为”理念在地方基层公务员队伍中落地生根。在此认知下,本文设计了地方公务员正向激励系统,同时明确基层公务员激励四个原则:及时性、同一性、预知性、开放性原则,提出进一步完善激励评价体系,正确把握激励的幅度和频次,以公务员需要为基础,丰富激励手段等激励措施。同时,还要健全基层公务员激励的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