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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私募股权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典型投融资模式也渐渐走入大众视野。经由互联网平台,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的股权融资活动被称为私募股权众筹融资。这一融资模式已在世界上多个国家涌现并兴起,进入我国后其影响与规模也在不断扩大。研究私募股权众筹融资需先了解众筹的概念,众筹是指已有具体创意或创业项目但缺乏资金的创业者、小微企业,通过一个网络平台,展示其项目的具体情形并发布融资需求,吸引感兴趣的出资者对其进行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并据此给予出资者实物、股权或其他回报。私募股权众筹融资是众筹形式的一种,其主要特征即用股权换资本。私募股权众筹模式作为近年来兴起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之一,在中国发展迅速,目前已经拥有诸如“天使汇”、“大家投”等一大批知名股权众筹平台,成功融资额亦已高达数亿元,已经形成了一个初具规模的新型融资市场。股权众筹模式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它将融资与互联网结合起来,丰富了普通人的投资渠道,也促进了小微企业资本形成,从而起到推动小微经济发展的作用。美国作为众筹融资规模最大的市场,首先从法律上放开了对股权众筹融资模式的限制,专门提出了股权众筹融资及投资者保护的相关规定,为我国进行私募股权众筹融资法律规制带来了启示。在我国私募股权众筹融资发展过程中,也存在许多问题,如私募股权众筹融资法律地位不明确,虽然国家对股权众筹大体上持肯定态度,但并未通过法律法规等形式明确股权众筹的合法地位,股权众筹是否违反了证券法关于证券公开发行的相关规定,甚至是否违反了刑法关于非法集资的相关规定,目前在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学界也没有展开相关研究。这造成了社会各界对股权众筹理解各异,严重阻碍了股权众筹的继续发展。另外,众筹平台权利义务不明确,融资者信息披露不充分,退出机制不完善,投资者缺乏对所投资金的有效将渠道等,都极大的阻碍了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的长远发展。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成小微企业资本形成,以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对私募股权众筹融资进行法律规制是十分必要的。要实现对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的法律规制,离不开政府、私募股权众筹平台、融资者以及投资者各方面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