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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明确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突发事件处置职能的政府部门和单位,应当建立24小时值守应急制度。建立这个制度,是为了通过预测、监测等技术对突发事件进行具有前瞻性的分析和预判,及时评估各种突发事件的危险程度,并将这些信息及时、全面、准确的报送出去,为整个城市应急系统的运行提供起始数据,为上级机关及时准确地掌握情况并妥善处置提供决策依据,提高政府应急管理的效率和科学性,从而有效地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或者缩小突发事件发生的规模,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 一个完整的应急管理过程包括了三个阶段:危机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应急值守工作对应的是应急管理阶段中的第一个阶段:危机预警,它具有以下功能:信息搜集、信息监测、信息传递(包括汇报、通报)、信息分析、信息识别、信息确认、信息发布等。危机预警的关键,一是要制定相应的危机分类、分级标准,一旦发掘到相关的事件征兆便可根据既有的突发事件标准进行分类和判断;二是要做到信息高度共享,从而提高对信息分析、管理和传递的科学性和效率。 戴维盖布勒认为,政府管理的目的是“使用少量的钱预防,而不是花大量的钱治疗”。与应急处置相比较,通过应急值守来实现危机预警是一种更加经济的方式。但是在我们的应急管理活动中,应急值守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绝大部分地区的应急值守还停留在上个世纪90年代的水平,无论是人员配置、硬件配置、信息报送方式都几乎没有受益于教育水平的提高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这些跟时代明显的落差让笔者感到颇为遗憾。然而高速发展中的城市产生了越来越激烈的矛盾,突发事件以高频率、复杂化、大规模发生的态势不断刺激着各级政府的神经,考验着各级政府的管理水平,限制着城市和地区的发展。 通过对N市各级政府应急办的采访,分析N市及其县(区)应急值守现状,笔者认为N市应急值守根本就无法实现它应有的主要功能。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是由于现有的机构、制度、功能设计、人员结构、运转制度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笔者希望借鉴发达地区以及国家的先进管理经验,针对现有的缺陷一一提出对策:公开招聘、合理提升就业人员待遇、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常规化、突发事件预兆分类分级、设备资金保障、科学制定机构定位和运转机制等。希望本文为N市的应急值守提出具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为N市应急值守未来发展提供一个可期待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