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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农业大国,渔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渔业生产组织形式是是特定历史条件下为使生产效率得到提升而出现的一种生产者的组织形式,它涵盖了生产者投入其中的资源、生产过程与产品的有效融合,以及运营形式的所有内容,综合了包含生产与运作管理中的战略方案、系统设计以及运营管理等在内的全方面的内容。其发展进程中的各个阶段,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一致的影响,形成了多种多样的组织形式。渔业生产组织形式是渔业生产关系的体现,合理的渔业生产组织形式是提高渔业生产效率的关键。我国渔业的快速发展,离不开渔业生产组织形式的变革。建国以来,中国渔业生产组织方式经历了从互助组、初高级合作社、人民公社再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转变。在建国初期,自愿合作的原则得到遵守,公社规模适中,农民的集体行动带来农业生产效率极大提高。在人民公社时期,由于自愿原则被违背,入社规模爆炸性的增长,最终导致渔业生产的低效率。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重新将渔业经营权归个人所有,广大渔民受利益驱动而生产热情高涨,渔业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所取代,但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所存在的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规模经济效益不高的问题日益暴露出来,单个家庭生产模式难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现代渔业专业合作组织应运而生。本研究系统归纳和梳理了我国建国以来渔业生产组织制度的变迁及其对渔业经济增长的影响,此外,对现代渔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了重点研究。通过对江苏无锡甘露青鱼养殖专业合作社的103户青鱼养殖户进行实地调研,运用非参数DEA-Malmquist指数法来估算生产效率的增长,揭示了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和将外部的市场交易费用内部化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从而提高其生产效率的结论。渔业专业合作组织作为新兴组织形式,适应本时期渔业生产力的发展需求,具有科学性和先进性,较好地解决了生产要素的配置和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目前加入渔业合作组织的渔民数量却十分有限。通过基于广西壮族自治区96户养殖户的调查数据,运用二元Logit模型对养殖户参与渔业专业合作社的社会因素进行计量分析。结果表明:在选取的10个制约养殖户加入合作社的社会因素中,教育水平的影响达到了 90%的显著水平;是否了解合作社,养殖经验和养殖面积达到了 95%的显著水平;是否参加过职业培训和政府是否积极引导合作社的建立达到了 99%的显著水平,以上是影响养殖户参与渔业专业合作社的关键因素;而年龄、性别、家庭劳动力人数、养殖模式和政府是否给予补贴等对渔户参与渔业专业合作社的意愿影响不显著。通过开展较为完整的定量分析,基于对江苏和广西两地现代渔业合作组织的特征和发展调研,提出进一步推进渔业生产经营发展的对策和建议。1)政府积极推进渔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和发展;2)振兴发展渔业教育,培养新型职业渔民;3)加强民间交流与学习;4)鼓励水产“大户”牵头创办专业合作社,从而带动周边渔户参与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