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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与市民社会的分离,是社会进步的体现,市民社会决定国家,国家权力终将回归社会。现代城市治理之道在于政府、市场、社会各司其职,协同共治,需要三者在各自领域中发挥自身优势,以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发展,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实际中,我国仍处于政府强、市场和社会弱的局面,不平等、不公正的现象时有发生,政府时常干预市场和社会事务,影响和制约了市场和社会的活力和发展。 当前,中国正处在转型期和深化体制改革的关键期,社会服务和管理不能仅仅靠政府来承担,需要市场和社会参与力量,也需要社会组织、公民参与其中,形成多元主体治理结构,发挥多元主体协同作用。党的“十八大”指出“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社会建设,主张创新现代社会组织机制,增进社会活力;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完善社会治理体制的要求。这是党和政府从战略高度做出的抉择,顺应历史和社会发展潮流。 社会组织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组成部分,孵化社会组织,探究社区社会组织发展新环境,是社会发展形势的要求;进一步理顺政府和社会关系的发展思路,使得政府、市场和社会在各自领域扮演角色并发挥功能,发挥最大效益;社会组织参与社区、社会服务和管理等,践行参与式治理实践,为发展社区治理和地方治理增添内容,为构建“小政府大社会”贡献智慧。 本文以资源输入为视角,探析政府、市场、社会在社会组织孵化过程中所扮演的主体角色,三者为社会组织孵化提供支持性和发展性资源;政社合作、市社合作、校社合作等多样合作关系,为社会组织培育增进力量。调研发现,海曙区在资源输入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文章中提出资源支持介入新主张,希望建构社会组织培育综合体系和立体化培育体系。学术启示表明,在中国,社会组织成长和发展离不开政府、市场、社会的主体介入和资源支持。在现阶段的中国,诸如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评估都应该以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为目标,也需要真正实现简政放权,释放社会组织发展公共空间,赋予社会组织更多的发展权利,增进社会组织各项能力,只有这样社会组织才能在“权”和“能”上获得质的飞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