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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健全、完善及政府职能的转变,中央政府投资因其自身的特殊性而广受关注;但更因现行投资法律和体制存在诸多问题,导致中央政府投资不科学、不民主、效益低下而广受民众责怨。在世界金融危机大环境下,为化解危机,国务院公布了高达4万亿元人民币的“救经济”投资措施。这样,探究中央政府投资的法律规范问题既具有理论意义,也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笔者在法学、经济学、公共管理学等多学科基础上,主要运用系统研究方法和比较研究方法——包括微观比较和宏观比较,对中央政府投资主要问题作了多学科视角的系统比较探究,以期抛砖引玉。全文包括引言和结语在内,共有七部分。文章第一章,首先对中央政府投资的有关概念作了明确界定,并在公共产品理论与公共财政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和宏观调控法理论的基础上,重点论述市场失灵与政府失灵问题,提出中央政府投资存在的合理性与受法律规范的必要性。同时,该部分重点论述了文章所要解决的政府投资立法问题与政府投资体制方面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文章第二章,紧跟第一章中所提出的政府投资立法问题,在论述政府投资立法价值取向和立法原则基础上,探究性地提出了解决政府投资立法问题的建议。文章第三章,针对第一章提出的政府投资体制方面所存在的中央政府投资范围问题作了探究,在分析相关理论的一般性界定和确定原则的基础上,借鉴域外有关经验,明确中央政府投资职责后,确定了中央政府的投资范围。文章第四章,针对第一章提出的政府投资体制方面所存在的中央政府投资决策问题作了探究,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符合我国国体和政体的解决中央政府投资决策问题的建议。文章第五章,针对第一章提出的政府投资体制方面所存在的中央政府投资监督和责任机制问题作了探究,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中央政府投资监督和责任机制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