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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国家向来重视行政区划工作对经济发展、政权建设、国家治理的重要作用。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颁布,行政区划作为重要部分列入其中。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更加重视行政区划,将其作为党领导人民依据宪法法律、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并对行政区划提出“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的明确要求。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考察工作结束时的讲话中指出,“行政区划并不必然就是区域合作和协同发展的障碍和壁垒,行政区划本身也是一种资源”。2018年,国务院又发布《行政区划管理条例》,通过法治建设对行政区划管理作出新的规范。当前,随着城市化的深入推进,全国范围内省级行政区划调整基本没有,地市级也极少,呈现偶发状态,但县级政区的行政区划调整逐渐增多,尤以撤县设区最为频繁,已经成为当前地级市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类型。地方政府希望通过撤县设区推动城市发展由“粗放”迈向“精细”,进而通过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增长。那么,撤县设区真的能够推动经济增长吗?如果可以,其背后的作用机制如何?又是通过何种路径实现?关于撤县设区以及相关行政区划调整的研究成果已不在少数,不仅涉及经济学、管理学、地理学、历史学、政治学等诸多学科,研究领域也从行政区划本身逐渐向经济社会发展、国土规划、空间治理、体制改革、政权建设等方向拓展。研究方法也从最初的现象描述逐渐向定性、定量等研究方法过渡。但从撤县设区与经济增长这一主线来看,系统研究撤县设区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并深入挖掘其背后实现路径的文献尚不多见,尤其鲜见从理论机制与经验分析层面准确识别撤县设区对经济增长影响效应的系统研究。鉴于此,本文主要分三个部分展开研究。第一部分是理论研究:基于制度变迁理论、产业结构理论、规模经济理论、行政区经济理论与经济增长相关理论,探讨分析撤县设区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机制和实现路径。第二部分是实证检验:首先,通过量化指标构建撤县设区影响经济增长的计量模型,并借助PSM-DID方法进行实证检验;其次,从土地要素扩张、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等三个方面检验撤县设区影响经济增长的实现路径。第三部分是结论与政策建议:为推进行政区划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撤县设区的政策效应,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优化建议。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新中国成立以来,县级行政区划调整方式主要有五种,分别是撤建、撤并、撤销、析置、微调,进一步细分,撤县设区又是撤建中的主要调整类型。时间上,撤县设区是在改革开放之后才逐步展开的,并在近二十年的时间内大规模“爆发”,2000年和2016年前后分别形成两个“高峰”。空间上,撤县设区具有明显的空间分异现象,并在不同阶段显示出不同的集聚特征。趋势上,撤县设区表现出与城市化战略布局的空间耦合、城市群发展的协同互促以及沿海与沿边双向开放的格局特征。第二,作为政府主导的、推动城市化的重要工具,撤县设区日渐频繁,已经成为地级市行政区划调整的主要类型,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也日益广泛。基于倾向得分匹配的双重差分方法,实证检验撤县设区对经济增长的影响效应。结果显示,撤县设区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并且,这一影响随着时间推移呈现出先升后降的“倒U型”特征。考虑经济增长的空间相关性,进一步运用空间双重差分方法进行检验,结果依然稳健。第三,分别从土地要素扩张、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三个方面实证检验撤县设区影响经济增长的实现路径。在土地方面,撤县设区带来了土地要素扩张。土地要素不仅作为生产资料参与经济活动,也通过出让实现“以地引资”和“以地生财”渠道增加政府财政收入,从而推动经济增长。在产业结构方面,撤县设区未表现出对产业结构高度化和合理化的积极影响;在全要素生产率方面,撤县设区有助于市场规模的扩大,并通过竞争效应和集聚效应的发挥进一步推动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最后,撤县设区显著推动了城市经济增长,主要是依靠要素扩张路径和技术进步路径来实现,而结构优化路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并不明显。针对上述研究结论,为促进撤县设区政策红利的充分释放,推动经济增长由要素驱动向结构优化驱动、创新驱动转变,应进一步优化要素扩张和技术进步路径,同时采取措施推动结构优化路径对经济增长产生作用。从土地要素优化配置、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产业结构高度化与合理化的双向提升以及提升全要素生产率等四个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