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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税是人类历史上最为悠久的税种之一,其筹集财政收入的功能历来都受到全世界范围内的统治者的重视,这种情况在农业文明占主导地位的古代中国尤甚。新中国成立之后,随着国家经济政策、税收政策和土地制度的变化,我国的土地税也经历了建国初期的初具规模、七十年代的萎缩衰落、九十年代的全面恢复到现如今稳定发展的阶段。作为今日中国税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税为政府贡献了一定的财政收入,同时也在配置土地资源、调控房地产市场、调节财富分配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我国现行的土地税制面临着一些问题,需要对其进行改革和优化。本文在对我国现行的土地税制进行研究分析的基础上,总结出其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然后在我国推进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背景下对我国集体土地进行应税分析,并建议把农村集体土地纳入土地税的课税范围,最后针对相关问题在借鉴域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之上提出自己的改革方案,以期能够构建一套城乡协调且较为完善的土地税收法律制度,发挥好土地税的各项功能。第一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对土地税的基础研究和对我国现行土地税制的简介。首先是从概念、性质、理论和历史沿革方面对土地税进行一个基本的探讨;然后是对我国现行土地税制进行简要介绍,并对本文中所要讨论的几个主要税种进行界定,为下文分析现行土地税制所存在的问题做好准备。第二部分的内容主要是通过对我国现行土地税制现状的分析,总结出其所面临的主要问题。第一是我国的土地税制呈现出一种不平衡的城乡二元状态,第二是土地非税财政负担对土地税制的产生了不良影响,第三是土地税的税制结构和税收要素存在一些问题。第三部分的主要内容是针对我国现行土地税制面临的问题,结合域外土地税制相关经验提出改革建议。本部分首先阐述了土地税制改革的思路,运用税法基本原则为土地税制的改革指明方向;其次是在建设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改革背景下,通过对农村集体土地的应税分析来论证对集体土地征税的合理、合法和必要性;再次,针对我国现行土地税收法律制度中问题,按照税收法定、公平、效率等原则的要求,沿着“正税、清费”和“宽税基、少税种、低税率”的税制改革方向,对我国现行土地税种体系进行重构,并将农村集体土地纳入调整后税种的征税范围之内;最后结合域外土地税制的相关经验,对调整后税种的纳税人、计税依据和税率等重要的税收要素的设计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