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雾霾、PM2.5(细颗粒物)、空气质量指数(AQI),这些曾经陌生的词语逐渐走入公众的视野。今年两会期间,北京持续的雾霾天再次引发代表们对生态和环境问题的热议,这也是中国粗放式经济发展模式所付出的代价。发展低碳经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已然成为世界性共识。国际性金融机构、对冲基金、私募基金等纷纷涉足低碳经济领域,使得与低碳经济发展最为紧密的碳金融市场纷纷兴起。随着2012年《京都协议书》第一承诺期的结束和2013年第二承诺期的到来,以及加拿大、新西兰等伞形集团国家宣布退出《京都协议书》的第二承诺期,使得全球碳金融市场的发展面临着更大的不确定性。作为《京都协议书》第二承诺期的缔约方、全球最大的碳减排资源供应国之一的中国如何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的承诺目标、如何在国际碳金融市场上获得更多的话语权和定价权,是我们亟待解决和思考的问题。我国碳金融市场基础薄弱,碳交易体系、政策法规体系以及监管体系等方面尚不完善,这将造成国内碳交易市场的滞后,阻碍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作用的发挥。鉴于此,本文采用对比分析法、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在分析比较国内外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探讨了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面临的困境与不足之处,并从总量控制和配额分配制度、MRV制度、交易机制、灵活履约机制以及定价机制等方面尝试性地提出构建我国碳金融市场交易体系的总体框架,并在第6章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对策建议。在第5章核心部分,在借鉴欧盟、美国、澳大利亚以及日本的碳交易体系的基础上,提出构建并完善我国碳金融市场交易体系的设想和总体框架,并运用实证分析法研究了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定价机制,为我国争夺在国际碳市场上的话语权和定价权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