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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已步入老龄化社会,养老问题已成为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我国当前的家庭结构有着较大的养老压力,因此社会养老的议题不断被提出。近年来,我国不断推出促进机构养老发展的相关政策。2014年,民政部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推进我国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指明了方向。但我国机构养老目前面临诸多问题。首先养老机构对入住老人的护理并非一对一的24小时监护,因此,在养老机构发生的一些照护事故取证难、归责难,极易引发纠纷和诉讼问题。同时,由于我国养老机构目前面临护理人员紧缺,专业人士匮乏等问题,导致人员配置不够合理,对入住老人的护理服务存在不到位的问题。这些不足也导致入住老人在养老机构护理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出现照护事故的概率较高。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的推出正是为了缓解这一矛盾,通过对养老机构的意外责任风险进行承保,一方面保障入住老人的利益,另一方面降低养老机构的风险,从而使得我国机构养老的推进之路更为顺利。本文对上海市、北京市等几个试点城市开展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对当前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落实过程中存在的自愿参保导致保险覆盖率低、各项机制设计不健全以及保险公司存在亏损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总结,分析了构建强制性的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的必要性,并从政府政策、制度健全,外部支持三个角度提出了当前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体系构建的对策。在政府政策层面,实行一定财政倾斜、构建综合保险体系;在制度健全层面,应从完善保险具体条款、制定保费调整机制、实行保费灵活补贴、加强法律层面支持等方面促进各项制度的健全;在外部支持层面,提出从采用多种机制,降低保险公司出险概率;注重提升保险公司综合素质;加强养老机构的风险管理;加强对养老机构发展的各项支持以完善养老机构意外责任保险体系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