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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曾在中国经济发展中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在推进中国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逐步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对优化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提出了更高要求,钢铁行业的发展形势十分严峻。高质量发展背景下,资源与环境的双重约束持续强化,高碳产业赖以维系的投入资源要素、扩张规模等发展模式举步维艰。近年来,政府针对钢铁行业等重污染行业制订了各种环境规制政策,倒逼其低碳转型,敦促其加大绿色投资,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环境规制力度日益严苛下,钢铁企业不断增加污染治理投入,治理效果却不尽如人意,环境规制效果呈现出“绿色悖论”效应。
首先,本文基于当前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的发展现状,详细阐释了研究背景,介绍了文章中采用的文献研究、定量定性结合和多元回归统计分析等研究方法,并从理论和现实两方面介绍了文章的研究意义,即揭示钢铁行业环境规制效果的一般规律及其对钢铁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有助于提升企业绿色投资效率、改善环境质量,对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大有裨益。其次,在参考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环境规制、绿色投资规模及效率等主要概念进行界定,并选择合法性理论、波特假说、污染天堂假说、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环境库茨涅茨曲线理论作为本文的理论基础。然后,基于2010-2017年中国A股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采用投资支出与投资机会的敏感性模型等,采用Eviews7.2实证分析环境规制与钢铁企业绿色投资规模及效率的关系。最后在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反思自己研究过程中的不足,并对未来该领域的研究提出展望。
本文的具体研究结论如下:(1)从整体的角度来看,环境规制与钢铁企业的绿色投资规模之间存在显著的“倒U”型曲线,环境规制对绿色投资规模的作用表现为先促进后抑制。进一步来说,当依据相关标准对钢铁企业进行分组后,结果显示:环境规制与绿色投资规模的“倒U”型关系在国有控股的钢铁企业中成立;钢铁企业所在地区经济发达时,环境规制与绿色投资规模之间呈显著的“倒U”型关系,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则二者之间为显著的“U”型关系;如果钢铁企业处于环境质量较好的地区,环境规制强度与绿色投资规模显著正相关,环境规制与绿色投资规模的“倒U”型关系在环境质量较差的地区成立。(2)日益严苛的环境规制与钢铁企业绿色投资效率之间存在显著的“倒U”型关系,但当钢铁企业处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时,二者表现为显著的“U”型关系。(3)就控制变量而言,财务杠杆、企业业绩、经营现金流量、监事会人数和企业年限都会对绿色投资规模或效率产生影响。在此研究基础上,本文从完善环境规制、强化执行力度和加强社会责任意识三个维度出发,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首先,本文基于当前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的发展现状,详细阐释了研究背景,介绍了文章中采用的文献研究、定量定性结合和多元回归统计分析等研究方法,并从理论和现实两方面介绍了文章的研究意义,即揭示钢铁行业环境规制效果的一般规律及其对钢铁企业绿色投资的影响,有助于提升企业绿色投资效率、改善环境质量,对实现“美丽中国”目标大有裨益。其次,在参考相关文献的基础上,对环境规制、绿色投资规模及效率等主要概念进行界定,并选择合法性理论、波特假说、污染天堂假说、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环境库茨涅茨曲线理论作为本文的理论基础。然后,基于2010-2017年中国A股钢铁行业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采用投资支出与投资机会的敏感性模型等,采用Eviews7.2实证分析环境规制与钢铁企业绿色投资规模及效率的关系。最后在研究结论的基础上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反思自己研究过程中的不足,并对未来该领域的研究提出展望。
本文的具体研究结论如下:(1)从整体的角度来看,环境规制与钢铁企业的绿色投资规模之间存在显著的“倒U”型曲线,环境规制对绿色投资规模的作用表现为先促进后抑制。进一步来说,当依据相关标准对钢铁企业进行分组后,结果显示:环境规制与绿色投资规模的“倒U”型关系在国有控股的钢铁企业中成立;钢铁企业所在地区经济发达时,环境规制与绿色投资规模之间呈显著的“倒U”型关系,而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则二者之间为显著的“U”型关系;如果钢铁企业处于环境质量较好的地区,环境规制强度与绿色投资规模显著正相关,环境规制与绿色投资规模的“倒U”型关系在环境质量较差的地区成立。(2)日益严苛的环境规制与钢铁企业绿色投资效率之间存在显著的“倒U”型关系,但当钢铁企业处在经济欠发达地区时,二者表现为显著的“U”型关系。(3)就控制变量而言,财务杠杆、企业业绩、经营现金流量、监事会人数和企业年限都会对绿色投资规模或效率产生影响。在此研究基础上,本文从完善环境规制、强化执行力度和加强社会责任意识三个维度出发,提出相关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