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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自诞生以来,就与产业组织理论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反垄断法作为维护市场竞争的专门性法律,其制定与实施都要以产业组织理论为基础。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反垄断法规、也是执行反垄断政策最为严格的国家。在其一百多年的反垄断历程中,曾陆续出现过多种流派的反垄断思想,如平民主义学派、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和奥地利学派等。但就近四十年的理论发展而言,从芝加哥学派到后芝加哥学派的产业组织理论发展历程很好的反映了美国反垄断思想演变的精髓和最新动态。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反垄断问题在经济活动中逐渐凸显并受到了人们的重视。反垄断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必须慎重合理,否则会影响企业效率和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在目前我国反垄断法初步出台时期,美国反垄断思想的发展与变迁对反垄断法的完善与实施有着重要的启示,因此近年来反垄断经济学的研究也成为学术界的一个热点,与反垄断政策密切相关的产业组织学派的理论也开始受到重视。芝加哥学派作为较早期的反垄断政策主流思想受到了广泛关注,但是针对稍后兴起的后芝加哥学派及其与芝加哥学派系统对比的研究,却较为薄弱。本文沿着从芝加哥学派到后芝加哥学派的理论变迁历程,探索了近几十年美国反垄断政策的发展与演变。先后阐述了芝加哥学派的兴起,芝加哥革命,芝加哥学派面临的缺陷,后芝加哥学派的兴起及主要理论,并比较了芝加哥学派与后芝加哥学派反垄断政策主张的异同。同时还引用了反映不同时期不同学派理论在反垄断政策中应用的案例,以及反映美国反垄断思想从芝加哥学派向后芝加哥学派转变的经典案例。最后,本文总结了产业组织理论演变对反垄断政策变迁的影响,探讨了反垄断思想的发展方向,并依此针对我国反垄断政策提出了若干建议。芝加哥学派和后芝加哥学派都认同反垄断的本质是一个经济学问题,并主张用经济学的方法和理论来分析实际中的反垄断问题,但是在对反垄断目标和垄断行为认定等方面,都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从芝加哥学派到后芝加哥学派,并不是反垄断思想的简单回归,而是一种螺旋式的上升。芝加哥学派过于相信市场机制的力量,未能对现实中的经济现象给出准确的解释,并在反垄断司法实践中暴露出大量弊端。而后芝加哥学派抓住了现实市场的本质特征,运用博弈论等工具解释了现实市场机制的弊端,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完善了反垄断思想的缺陷。美国在近年的反垄断司法实践中,已逐步迎来“后芝加哥时代”。由于美国与我国在反垄断政策方面的逻辑起点不同,因此我国当前的反垄断思路与美国等西方国家既有相似又有所区别。美国的反垄断政策是在市场由自由竞争走向垄断过程中诞生的产物。而我国的反垄断政策却相反,先有国家垄断、行政垄断,然后才逐步走向市场竞争。我国应该摒弃以往由政府计划经济、干预经济的思维惯性,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行政垄断也是我国反垄断实践中面临的重要难题,反垄断政策应该对行政垄断进行严格的规制,避免由政府行为造成的大量竞争限制和对资源配置的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