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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文认为,不管人类追求的眼前利益是什么,但是他们最终追求诸如自由、平等、公正、繁荣等基本价值取向是共同的,这些基本价值取向就是人类的基本价值.为了实现这些基本价值,人类必须要实施其行为.在人类实施其行为时,有些行为既是人类共同的,又是人类所必须实施的,由此便构成了所谓人类行为铁则,即人类必须交易、人类必须合作、人类必须选择、人类必须趋利避害.人类的这些行为是实现其基本价值的基本手段,但当人类实施这些行为时,并不一定就能保证实现这些基本价值,这是由人类行为的基本缺陷,即知识的短缺性和行为的机会主义性质决定的.为了实现这些基本价值,人类必须实施其行为;当人类实施其行为时,却由于固有的基本缺陷,往往又不利于实现这些基本价值.上述内容便构成了人类行为悖论.要想实现基本价值,人类必须化解人类行为悖论,也就是要借助于制度.所谓制度就是规避知识短缺和抑制社会主义的游戏规则.这就是制度的内涵.制度可以依赖不同的标准区分为内在制度和外在制度、显性制度和隐性制度、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指令性制度和禁令性制度、硬制度和软制度、一般制度和特殊制度等等,这可以认为是制度的外延.制度的功能可能是多方面的,但都属于制度内涵的逻辑延伸或展开.在经济学的研究中,有一种矛盾并没有得到令人信服的理论解释.在已有的经济学文献中,代理人机会主义行为被认为是非常严重的.这就意味着,凡是代理关系甚为典型的企业组织中,该企业组织一定是没有前途的.古典经济学的代表性作家斯密以及象伯利、米恩斯等近代学者正是基于此而对现代企业作出了十分悲观的预言或结论.但是,现代企业的萌生、形成、迅速发展则说明,代理关系并不影响现代企业组织突飞猛进的发展.已有的经济理论面对这种矛盾现象显得束手无策.例如,现代委托代理模型至多只是说明了在委托代理关系为既定的条件下如何约束、激励代理人,但并没有正面解决上述矛盾.最后,该文研究了非正式制度与产权问题.在新制度经济学文献中,关于产权的起源是最薄弱的理论环节之一.该文认为,在关于产权起源问题上,经济学文献有两种基本思路.一种认为产权起源于正式制度,该文把这种思路称之为"正式制度假说";另一种认为产权起源非正式制度,该文把这种思路称之为"非正式制度假说".科斯在批评庇古理论时实际表达了他的主张是"正式制度假说"."正式制度假说"在理论逻辑上并不能成立:(1)由正式制度决定的产权必须要满足非正式制度要求;(2)由正式制度决定的产权必须反映非正式制度的要求;(3)由正式制度决定的产权实际上是由非正式制度诱发的.撇开上述理由,"正式制度假说"只能解释现代社会中的产权起源,不能解释无国家社会情况下的产权.而在无国家社会中,显然存在形式多样的产权."非正式制度假说"补充了"正式制度假说"的某些不足,用非正式制度解释了无国家社会条件下的产权起源.但由于它没有同"正式制度假说"联成一个整体,因而不能够解释现代社会中为什么正式制度也能界定产权.该文提出了一种新的理论假说,认为新的产权形成、运行取决于非正式制度的创新.其理论根据是非正式制度决定正式制度,正式制度只有转化成非正式制度才能发挥其制度功能的原理,不仅强调"正式制度假说"和"非正式制度假说"为统一整体,并且强调在这种统一体中"非正式制度假说"的决定性作用.该文的基本结论是:非正式制度同正式制度相比,非正式制度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