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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的带来了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为了能够更好的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切实提高企业这一社会发展的主成分的社会责任履行水平,本文对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水平进行评价,使企业能够在保证企业绩效的同时更好地履行社会责任,丰富社会责任评价体系的理论研究。 首先,总结归纳大量与社会责任、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相关的国内外文献,发现现有研究的不足,确定本文的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界定社会责任和社会责任履行水平概念,阐述利益相关者、信号传递和声誉理论的理论基础。 其次,以2012-2015年京津冀上市公司的相关指标数据为样本,对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积极性不高且地区分布不平衡、内容与格式不规范且行业分布不均匀、描述性文字过多且缺乏定量数据等问题进行分析总结。 再次,针对上述问题构建财务视角下的京津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水平评价体系。使用数据包络分析法中的CCR模型,将股东、债权人、消费者、员工、政府、社区、生态环境和公众披露作为数据包络分析(DEA)模型输入变量,GRI(全球永续性报告协会)2014年推出的第四代《可持续性发展报告指南》中关键绩效指标企业绩效(包括经济、社会和环境指标)作为输出变量,对京津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的效率值进行排序,得出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水平。 最后,根据本文京津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履行水平效率的评价结果和分析,结合京津冀地区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现状及问题,以提升社会责任履行水平为目的,提出提高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