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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得”理论是理解罗尔斯正义思想的关节点,也是当前学界争论的焦点。本文通过考察相关论争背景,结合对罗尔斯思想文本的解读,试图深化相关问题的思考。论文的导言部分,以罗尔斯“反应得”理论当代论争为背景,呈现学界对这一问题有代表性的三种批判性观点:诺奇克关于“反应得”理论侵犯个人所有权的观点、桑德尔关于“反应得”理论与抽象个人的观点、柯亨关于“反应得”理论消解人的责任的观点,本文将对这些批评进行针对性的回应。论文第一章,简要概述罗尔斯“反应得”理论的观念基础,指出其所依据的契约论思想前提、制度正义内涵和反思均衡向度。论文第二章,主要区分了三种“应得”的概念,通过揭示罗尔斯反应得理论的思想内涵,进而表明天赋的分布具有偶然性和任意性,从道德的观点看,这些天赋和努力不能成为个人追求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时的筹码。论文第三章,核心是回应诺奇克的批评。在罗尔斯那里,被看作共同资产的东西是自然禀赋的分配,而不是自然禀赋本身,于是,侵犯个人所有权的问题也就不会产生。论文第四章,核心是回应桑德尔的批评。通过解读罗尔斯对理性、平等、尊严的人性目的的关切,以及对人的两种道德人格力量的阐发,从而回应桑德尔抽象个人概念的批判。论文第五章,主要通过社会合作和责任理论来回应柯亨。罗尔斯建立的社会体系使任何人都不会因为他在自然资质的分布中的偶然地位或者社会中的最初地位得益或受损,从而引向了社会责任,社会确立保障公民自由平等的两个原则,社会结构保障分配正义。总而言之:罗尔斯学说中蕴含的人的理性、尊严和平等待人的道德观念,以及良序社会的理想,共同构成了一个完备的正义框架。通过探析罗尔斯“反应得”理论中对于人的尊严和价值的关切和对于社会责任的强调,可以深化我们对于自由平等价值和公平正义理念的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