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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利普·罗斯是当代美国文坛颇具影响力的杰出的犹太小说家,是近年来诺贝尔文学奖最有竞争力的候选者之一。《美国牧歌》(1997)是一部美国犹太移民追逐“美国梦”的小说,一经出版就引起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并于1998年获得普利策小说奖。小说创造性地演绎了利沃夫家族的兴衰历史,分别描绘了三代人在不同时代的生存状况和精神状态,具有深刻的文学、历史和社会意义。本论文基于斯蒂芬·格林布拉特和路易斯·蒙特罗斯为代表的新历史主义理论,从“历史的文本性”角度深入解读《美国牧歌》,分别从历史的主观性、互文性和“小写”的历史三个方面分析了罗斯对历史的主观建构。在历史的主观性方面,论文以“历史的文本性”中历史的主观书写出发,结合时代背景和作者的写作意图,分别分析了早期移民娄·利沃夫的创业史,中间一代移民塞莫尔·利沃夫的守业史和新一代移民梅丽·利沃夫的反叛史,揭示了没有真实的历史存在,人们所能读到的历史都经过了书写者的主观建构这一新历史主义观点。在互文性方面,论文分析了文本与政治、文化以及社会的互文关系,以此展现出美国犹太人生存的政治语境,美国文化与犹太文化所存在的文化冲突以及美国犹太人所面临的同化危机。罗斯将政治事件,文化现象及社会问题融入虚构的小说情节中,体现了文本与历史的互文。新历史主义提倡将历史“小写”,认为那些散落在历史夹缝中不连贯的历史碎片才更具有关注价值,因此在“小写”的历史方面,论文着重分析了小说中对小人物、边缘人物和小事件的描写。这些小人物、小事件容易被正统历史忽略,但却更趋近于真实,是历史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美国牧歌》让人们对三代美国犹太移民的历史有了更加全面、深刻的认识。罗斯没有把眼光放在大人物和大事件上,而是关注最普通的犹太移民以及一些边缘人物在美国的生存状态,以此说明小人物、小事件对历史的意义不容忽视,并以此例证了新历史主义思想:关注边缘历史,书写“小写”的历史。历史是由一切过去的行为和事件汇集起来的,是复数而绝非单一的,因此任何人和事都不该被历史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