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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考查济南市社区矫正人员的人格特征、应付方式、以及二者之间的相关关系,对影响人格特征和应付方式的原因进行分析;并且利用房树人绘画分析对济南市社区矫正人员的心理状态进行投射测验,以对量化结果进行验证。旨在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供一种更为科学和人本的引导方法,具有针对性地关注每一位服刑人员,更加关注这类人群的心理状态,促进他们完善自己的人格,形成较为积极的应付方式。本文所使用的测验包括艾森克人格问卷(EPQ)、肖计划应付方式量表和房树人绘画分析,采用整体随机抽样的方法,随机选取济南市司法局管辖内的社区矫正人员,利用心理学统计方法对结果进行数据分析。研究结论为:(1)社区矫正人员人格特征受到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和犯罪类型等因素共同影响。因此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对矫正人员的情绪和心理状态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帮助他们提高自身的情绪调节能力,打开自己的心结去面对他人,形成良好的人格特征。(2)社区矫正人员采用的应付方式受到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和犯罪类型等因素的共同影响。大部分应付方式比较积极,遇到问题多数会采用积极解决的方式,这表明多数矫正人员能够理智地应对和处理问题;最少采用的应付方式是自责,虽然自责是消极的应付方式,但是也从侧面反映出矫正人员较少内省,这也是犯罪产生的可能原因之一,遇到问题一般采用外归因的方式,较少把问题归因于自身。(3)社区矫正人员的人格特征及其应付方式之间存在相关关系,人格特征的内外向维度与应付方式的解决问题倾向性和求助倾向性维度呈正相关,与其他维度呈负相关;而人格特征的精神质维度和神经质维度与应付方式中合理化、自责、退避和幻想等消极维度呈正相关,与其他维度呈负相关。了解这些对于矫正人员的引导和教育能起到积极的作用,降低他们的再犯罪率。这也说明心理辅导在矫正人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应该引导矫正人员采取积极的应付方式,同时注意完善自己的人格特征,从而更好地面对未来的工作和生活。(4)通过房树人绘画分析可以看出社区矫正人员的性格特征与应付方式的关系与量化研究的结果相同,而且在艾森克人格问卷中虽然存在一定的掩饰性,但是通过绘画分析可知掩饰性并未对结果产生显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