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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评价不同程度近视儿童和屈光不正性弱视儿童的各项眼调节功能状况,探讨中低度近视、屈光不正性弱视儿童调节功能的差异性。
方法:100例名6-10岁儿童(184只眼),年龄范围6-10岁,平均8.7岁。其中男54人,女46人。眼按屈光不正矫正视力分为近视组,弱视组。其中近视组76人,68人双眼近视,8人单眼近视。又将近视组按屈光度高低分为低度近视Ⅰ组和中度近视Ⅱ组两组分别38人。弱视组24人(其中1人2只眼为高度近视,其余全部为远视),16人双眼弱视,8人单眼弱视。正视对照组20人(40只眼)。经1%阿托品眼水点眼3/日,连续3-4天,检影验光,复验后配镜,戴镜半月以上,测定三组调节幅度、调节灵敏度和近视组正相对调节的检查,然后将各项结果进行比较和统计学分析。
结果:正视组调节幅度(AMP)平均值为15.64±1.47D,调节灵敏度为6.67±1.96次/分。近视组AMP平均值为10.05±2.32D,调节灵敏度为6.83±2.38次/分。弱视组AMP平均值为12.19±1.60D,调节灵敏度为6.65±2.07次/分。三组的AMP和调节灵敏度经正态分布检验均呈正态分布。对三组间AMP平均值的两两方差分析,结果显示近视组低于弱视组,弱视组低于正视组,三组间差异均有显著性(P=0.000)。对正视组、近视组和弱视组间调节灵敏度平均值进行两两比较,结果显示三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近视组中Ⅰ组和Ⅱ组的正相对调节(PRA)均呈正态分布(P值分别为0.09和0.283),Ⅰ组PRA平均值为-2.31±1.153D,Ⅱ组PRA平均值为-3.32±1.65D。对Ⅰ组Ⅱ组PRA平均值进行t检验,结果显示P=0.031,有差异,有统计学意义。Ⅰ、Ⅱ组中PRA<-1.75D的病例分别占34.21%和21.05%,PRA>-3.00D的病例分别占15.79%和34.21%。弱视组中矫正视力呈正态分布(P>0.05),弱视组矫正视力与调节幅度做相关性分析,得出相关系数r=0.325,P=0.054,有相关性,计算出回归方程有意义,指出因变量是调节幅度,自变量是矫正视力,回归方程为:调节幅度=10.313+4.720×矫正视力。结论:儿童近视组矫正视力正常者中主要以中低度近视为主,弱视儿童屈光不正主要为远视性,少数为高度近视。弱视儿童与近视儿童的AMP均低于正视儿童,近视儿童低于弱视儿童。眼的调节储备不足在低度近视儿童中更明显,中度近视儿童平时眼调节处于低用状态。通过对弱视组调节幅度和矫正视力分析,得出弱视程度的轻重可能与弱视儿童调节幅度降低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