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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论文的核心问题是“列维纳斯‘伦理形而上学’研究”。为何是以“伦理形而上学”作为列维纳斯的关键问题提出来?列维纳斯的哲学有两大互为相关的主题:一是对“总体性”哲学的批判和拒斥;同时,又是对一种在自身中拒绝“同一性”的“他者”与“我”的关系的探讨。“他者”与“我”的关系事实上被列维纳斯视为一切意义的最终源泉,承载着一切原初的社会性的价值判断(善、自由、正义等)。至此“他者”与“我”的关系成为本篇论文探讨的中心。 本论文就是围绕着这一中心,透过讨论列维纳斯的“异质性理路”,开辟了一个“为他者而在”的“存在”领地,重新在“存在论”之外开辟了另一个可能的维度——“他性存有”。西方哲学传统把“存在论”作为“第一哲学”,然而,列维纳斯认为“存在”意义的问题就是关于“存在之正义”的“伦理学”。在列维纳斯看来伦理学与其说是一种实践哲学,毋宁说是一个伦理形而上学问题。这也就是本论文欲探讨的核心问题“伦理形而上学”。 可以说,列维纳斯的思想是需要抬头仰望的。“作为第一哲学的伦理学”不仅作为一种思想学说,更是一种对神圣正义的渴望,或者说是一种对人性乌托邦境界的向往。人性的乌托邦是无限自由的王国。它的存在不但吸引着人们对自身的超越活动,而且也鼓动着人们在现实世界中不断的去创造和探索。这样一个整体推进的过程则是在本论文中试图要谈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