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自人类社会产生以来,就一直存在着同性恋现象,而且从古至今他们的生存状况经历了巨大而又复杂的变迁。随着同性恋权利运动和人权运动的发展,同性恋者要求保障其权利的呼声越来越高,这其中就包括了他们的至高目标——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面对日益高涨的权益要求,西方许多国家同性恋者的法律地位有了很大提高,其中也有不少国家制定相关法律对同性婚姻给予承认,从而实现同性恋者权益保护的最大化,而我国立法对此仍是一片空白。本文试图通过对民法基本原则的进一步解读以期找到保护同性恋者权益的理论基础,从保护个人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和建构法律体系出发,对我国建立同性婚姻制度的合理性进行分析,并从社会主流意愿许可程度、国外承认同性婚姻制度的发展步骤及承认同性婚姻后所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入手,分析论证了在我国承认同性婚姻必将是一个缓慢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当务之急是对同性恋者的基本权利进行保护,进而以一种过渡性的方式即同性伙伴登记制度对同性婚姻加以肯定。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导言部分介绍了西方和中国同性恋的历史发展情况,指出西方社会同性恋者的法律地位有了很大的提高,而且有些国家还制定了相关法律对同性婚姻给予承认和保护,而我国立法仍是一个盲点,这不得不叫人深思。第一章是关于同性恋者的基本问题。本章共分为三个小节,第一节概述了同性恋者的概念,第二节为同性恋的分类及成因;第三节是关于同性婚姻的一些基本问题,主要包括了同性婚姻的定义和三种表现形式。第二章介绍西方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状况、立法模式,并比较一下不同立法模式下同性伴侣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章是本文的重点章节,对同性婚姻的合理性和同性婚姻的民法基础进行分析。本章分别从合理性和合法性两方面进行分析,合理性这一部分,针对目前反对同性婚姻的理由,我从同性婚姻与伦理道德、传统婚姻和子女抚养三方面对公众的反对观点进行反驳;第二部分,同性婚姻的民法基础,从意思自治、公序良俗、人格权平等、性权利及婚姻家庭权五个方面对同性婚姻的合法性进行了论述。第四章是关于我国的同性婚姻的立法思考。在简单介绍了目前我国学者法学界对于同性婚姻合法性的争论的基础上,论述了我国同性婚姻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文从人权需要、良好社会秩序需要及建构法律体系需要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同性婚姻的必要性,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社会普通公众的接受程度和后续法律的跟进问题,所以,同性婚姻合法化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当务之急在于保护同性恋者的基本权利,继而承认他们的同性登记伴侣关系,最后在全社会都可以认同的情况下将同性婚姻法写入婚姻法当中。